新高复新高!万科A(000002)又双叒叕开启连涨模式,股价创出历史新高。1月16日,万科A报收40.20元/股,全日涨幅达8.39%。那么,万科的股东们盈利几何呢?
一、深铁:账面浮盈近一倍
先看看第一大股东深铁的账单:
从去年和华润签约算起,深圳地铁入股万科才刚满一周年。目前,深铁持有万科A约32.43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的29.38%。
从成本来看,深铁所持有的万科A是分两次买入的,交易总价不同:
第一次,2017年1月12日,深铁与华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华润将其持有的16.90亿股万科A以371.71亿元转让给深铁,对应的每股转让价格为22.00元;
第二次,2017年6月9日,深铁与恒大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恒大下属10家企业将其持有的万科A合计15.53亿股以292.00亿元转让给深铁,对应的每股转让价格为18.80元。
通过两次交易,深铁承接了万科原第二大股东华润和第三大股东恒大的所有股份,交易总价共663.71亿元。
以万科A今日收盘价算,目前深铁持股总市值约为1303.69亿元,账面上已经浮盈639.98亿元,接近翻番。
不过,对于深铁而言,浮盈数字都是“浮云”。
按照官方的说法,深铁是万科的基石股东。深铁曾表态,支持万科的混合所有制结构,支持万科城市配套服务商战略和事业合伙人机制,支持万科管理团队按照既定战略目标,实施运营和管理,支持深化“轨道+物业”发展模式。在万科新一届董事会中,深铁提名并获选的董事会成员占3席。
这都意味着,深铁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万科的重要股东,不会在二级市场上卖出万科股票,万科股价涨跌与它无关。
二、宝能:账面浮盈近700亿
在看看万科第二大股东宝能的情况:
目前,宝能合计持有28.04亿股万科A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4%。不过,宝能的这28.04亿股万科股票,按照持股主体不同,可划分为三部分,分别是宝能“三驾马车”:前海人寿、钜盛华以及钜盛华委托的九大资管计划,各持有7.36亿股、9.26亿股以及11.42亿股。
“三驾马车”买入时点有先后,使用的杠杆利率高低不同,因而买入成本也不尽相同。
1.前海人寿
最早向万科发起“进攻”的是前海人寿。
可查资料显示,前海人寿最早买入万科股票要追溯到2015年1月份。彼时,前海人寿还比较“腼腆”,只想做一个安静的财务投资者,在万科这只股票上“有进有出”,短炒为主。
直到2015年7月之后,A股巨幅震荡,前海人寿转身变成“门口的野蛮人”。2015年7月11日,前海人寿第一次举牌万科A。
在7、8月间密集增持万科A,前海人寿旗下的两只产品——海利年年和聚富产品分别以3.5亿股和2.18亿股位居当时万科十大股东榜第四、十名。
此后,万科公布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自2015年6月至8月间,前海人寿累计持有万科约7.36亿股。经测算,前海人寿买入均价约13.22元/股至15.35元/股之间,累计增持总额约97.26亿至112.97亿元。
2.钜盛华
就在前海人寿密集增持万科A的同时,前海人寿的控股股东钜盛华也大举“杀入”万科。
2015年7月25日,钜盛华第二次举牌万科A。
在2015年8月份之后,“先遣部队”前海人寿便止步不前,由钜盛华充当主力军,通过股权收益互换、融资融券等多种方式接连买入万科。
此后,钜盛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回购了在券商手中的股票收益互换,将万科的股权牢牢把握在手中。钜盛华同时还在不断“加杠杆”。在此期间,钜盛华通过鹏华资产进行股权质押,质押万科约6.59%的股份,同时也将前海人寿股权进行股权质押。
经测算,自2015年7月至8月间,钜盛华(除委托资管计划代持部分)累计持有万科约9.26亿股。钜盛华(除委托资管计划代持部分)买入均价约12.96元/股至14.56元/股之间,累计增持总额约120.03亿至134.84亿元。
按照行业惯例,券商、信托等机构对股权质押的股份,以上市公司市值约30%的比例予以配资。这意味着,钜盛华上述质押6.59%的万科所融到的资金毕竟有限。单纯股权质押不解渴,钜盛华转而投向资管计划。
3.九大资管计划
2015年11月25日,钜盛华与西部利得基金等三家机构签署资产管理计划合约约定,资管计划可用于投资万科A股股票,且资产管理人需按照委托人意见行使表决权。11月27日至12月4日,短短一周之内,三家资管机构管理的7只资管计划共买入万科A股票5.4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9%。
至此,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A股股票22.11亿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20.008%,取代华润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坐上了万科第一大股东的宝座之后,宝能系并未就此止步。2015年12月10日、11日,钜盛华继续通过资管计划增持万科1.91亿股、7864.15万股,耗资52.51亿元。两次增持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4.81亿股,持股占比22.45%。12月15日,钜盛华又累计买入万科1.18亿股,增持后,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5.99亿股,持股占比23.52%。
此后不久,万科紧急停牌重组。直到2016年7月4日复牌。刚一复牌,钜盛华又通过资管计划任性“买买买”。短短数日之后,宝能便宣布,累计买入已经万科股份已经超过25%。
此后,万科向监管部门举报宝能九大资管计划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深圳证监局也介入,宝能方面才在持股25.04%一线止步。
根据万科披露的举报信,自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间,钜盛华九大资管计划累计持有万科约11.42亿股。九大资管计划买入均价约18.89元/股之间,累计增持总额约215.70亿元。
不过,九大资管计划利率区间为6.5%-7.2%,购入万科A股股票平均股价理论上要高于18.89元/股。
综上所述:
宝能“三驾马车”累计持有万科28.04亿股,占总股本的25.04%,买入总额为432.98亿至463.50亿元之间,买入成本约15.44元/股至16.53元/股。
以万科A今日收盘价40.20元/股计算,目前宝能持有的万科A股份账面市值约1127.21亿元,账面浮盈约663.71亿至694.72亿元。
三、中小股东齐受益
除了深铁、宝能两大股东,安邦曾经在宝万之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它的盈利情况又是如何的呢?
目前,安邦旗下的若干保险产品合计持有万科A股份约7.43亿股,占总股本的6.73%。这部分股份均在2015年11月、12月间密集买入的,按照万科当时发布的公告测算,安邦买入每股成本价约17元至22元之间,买入总额约为126.31亿至163.46亿元。
以万科A今日收盘价计算,安邦持有万科A股账面市值约298.69亿元,账面浮盈约135.23亿至172.38亿元。
此外,被万科管理层盛赞为“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万科事业合伙人旗下的国信金鹏1号目前持有万科A股份约4.57亿股,另外,国信金鹏2号也少量持有万科A股份,两者合计持有万科A股份约4.96亿股,占万科总股本的4.49%。
目前,暂无公开信息显示国信金鹏1号和国信金鹏2号买入万科股票的成本价。不过,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最早见诸报端的时间大约在2014年。
从2014年5月28日开始,代表万科1320名事业合伙人的盈安合伙在二级市场连续四次买进万科股票,累计投入12.44亿元,持股比例骤然增至1.34%。此后,盈安合伙管理下的国信金鹏1号和国信金鹏2号持续增持万科股份,直到宝万之争爆发。
如此算来,国信金鹏1号和国信金鹏2号持股成本理论上要比宝能方面更低。
四、那些提前下车的股东们……
上面的那些万科现任股东,说“浮盈几何”也都是账面的数字而已,至于那些“曾经拥有”的前任股东们,真正落袋为安了,有人欢喜有人愁。
先看看最早离场的华润。
2000年8月10日,万科公告,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与中国华润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深万科5115.56万股国有法人股一次性转让给中国华润总公司,转让总价款2.28亿元,占当时万科总股本的8.11%。此外,华润关联单位华润北京置地股份有限公司当时已持有万科B股1707.35万股,占比2.71%。
从上述公告中也可以看出,华润成为万科第一大股东付出的代价不超过3亿元,拿到了万科10.82%的股份。
华润历年从万科获得的分红相当可观,仅计算2009年以来的利润分配,万科每股的累积红利达到2.16元,而华润持有的16亿多股份。也就是说,华润在2009年以来获得的万科分红就超过了30亿元,远远超过其持股成本。
华润转让价高达372亿元,再加上其持股17年以来的分红,累积获得收益超过400亿元。
随后离场的恒大,就没那种命了。
恒大在2016年7月左右加入战局。当时万科A股价已经在16元/股以上,随着财大气粗的恒大不计成本“买买买”,万科A股价节节攀高,一度达到26元/股的阶段性高点。到了2017年,恒大将持有的15.53亿股万科A股转让给深铁,对价为292亿元。按照公告的转让价计算,恒大亏损约70.7亿元。
五、最牛散户:从400万元到53.87亿元
俱往矣,最大赢家还看刘元生。
在宝万之争爆发之前,刘元生一直作为最大自然人股东占据万科定期报告中前十大流通股东榜。
但宝万之争之后,刘元生被“挤”出十大流通股东榜,不过,记者去年参加万科年度股东大会上还见到刘元生本人。
根据刘元生最后一次出现在万科十大流通股东榜单是在2015年半年报中。数据显示,刘元生持有万科A约1.34亿股,总股本的1.21%。
假若刘元生在此期间并未减持万科股份,以今日万科收盘价计算,刘元生目前持有万科的账面市值约53.87亿元。
而刘元生的持股成本是多少呢?你一定猜不到。据《提问万科》一书,刘元生是王石的好朋友,在万科股份制改革时便已经买入万科原始股。刘元生认购原始股加上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的费用,共约400万元。
从400万元到53.87亿元,这还不算万科在此20年间的分红,刘元生当之无愧是“A股最牛散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