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和产业创新力报告2017》连载五
2018-01-11 19:59:00 来源:搜狐财经

原标题:《中国城市和产业创新力报告2017》连载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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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政策建议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增速开始放缓,逐渐进入“新常态”。所谓“新常态”,就是不再过度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而是更加关注经济增长质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本质上是要提高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从要素扩张和投资拉动转换到创新驱动,实现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从“中国制造”转变为“中国创造”。相应地,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将科技创新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性,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2035年我国将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

中国是一个大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同时也拥有门类齐全的产业体系。本报告从城市和产业两个方面构造了两个维度的创新力指数。与既有研究和报告不同的是,本报告主要使用专利这一创新产出来衡量创新能力,并且充分考虑了不同年龄专利的市场价值差异。

从地区层面来看,中国的创新行为在区域分布上极不平衡,主要集聚在东部沿海地区,尤其是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这3个创新极,而北京、上海和深圳则是中国城市创新的龙头。不过有趣的是,从2009年开始,创新在区域上的集聚程度开始逐渐下降。

从产业层面来看,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这5个二位码行业的创新水平较高。而在四位码行业层面,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通用设备修理这5个行业的创新能力较强。以上主要行业中,深圳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技术位次最高。除这类ICT产业外,北京几乎在其他所有行业的技术位次都位于第一。在2001-2016年间,中国新经济行业的创新能力也获得了较大程度的提升,但新经济行业的增长主要依靠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产业的增长。

过去16年间,中国各地区、产业的创新能力都实现了令人惊叹的快速增长。为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实现从“中国制 造”到“中国创造”的伟大转变,政府必须通过积极有为的政策措施培育良好的创新环境,尤其是需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尊重知识产权,“为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创新作为一种投资活动,只有收益高于成本时才会有企业愿意进行创新活动。按此逻辑,创新政策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旨在降低创新成本或风险的“投入端”激励政策,一类是旨在提高创新收益的“产出端”激励政策。

长期以来,中国各级政府都侧重于投入端创新激励政策,最典型也最常用的手段就是对企业的研发支出进行财政补贴或者税收减免。尽管此类政策有效降低了受补贴企业的研发成本和研发风险,但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也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和技术环境,政府实际上难以准确遴选那些真正具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和企业进行补贴,由此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其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今后地方政府直接对特定企业进行研发补贴将会面临巨大的政策限制。最后,利用财政资金对特定企业直补,既容易诱发腐败,也会扭曲企业行为,使它们为获得政府资金而偏离主业,过多地从事所谓的“非生产性努力”。与投入端创新激励政策不同,产出端创新激励政策具有更加明确的市场导向,其本质是通过提高创新收益而“拉动”市场的创新投入。

与投入端激励政策相比,产出端创新激励政策最为显著的一个好处是放松了政府所面临的信息难题。此时,政府无需遴选所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企业,因为只有那些符合市场需求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才能真正获得丰厚的创新收益。所以,今后政府需要更加重视产出端激励政策来鼓励技术创新,而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用林肯的话说,就是要“为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针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本报告从两方面为政府提供具体的政策意见。

首先,切实加强专利保护,让创新者获益。

专利是政府赋予创新者一定时间内排他性生产某种产品和服务的权利。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中,专利保护被公认为是鼓励技术创新最重要的制度安排。但在中国,对于是否应该加强专利保护还存在争议。反对强化专利保护的主要担心是,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整体上还是一个先进技术的净进口国,因而强化专利保护主要是提高了跨国公司在华的垄断力量,也会提高中国企业的技术模仿成本。

在改革开放初期,弱专利保护可能有利于以较低成本引入国外先进技术,但在新形势下继续维持弱专利保护将会严重制约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首先,随着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发达国家已经将中国视为强有力的挑战者,即便中国企业出高价,它们也不愿意出售核心技术。所以,中国企业要真正具备国际竞争力,就必须通过自主创新来获得核心竞争力,而没有专利保护,这是很难想象的。其次,随着人均收入提高,中国民众对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但受制于国内创新不足,很多高端需求都“溢出”到发达国家。所以,为了鼓励中国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来提供高端产品和服务,客观上也需要更强的专利保护。

实际上,单纯从法律条文来看,中国的专利保护尽管还有一定的缺陷,但已经不算很弱。所以,强化专利保护的关键在于落实,没有落实,法律条文只是一纸空文。在现实中,专利持有者面临的主要困难就是面对潜在侵权者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一方面,诉讼程序非常繁琐,成本也很高,另一方面,即便胜诉,也很难执行。

在落实专利保护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降低诉讼成本,如承担那些进行专利维权诉讼并胜诉的企业在诉讼期间付出的各类诉讼成本,甚至进一步提供奖励资助。这些措施,既能够有效提高企业进行专利维权的积极性,也能够向市场明确展示政府强化专利保护的态度。

当然,保护的前提是企业已经拥有专利。但在现行专利制度下,专利注册和维护程序都比较繁琐,这极大地降低了许多中小微企业申请专利或者对专利进行维权的积极性。简化专利注册和维护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也将为大量科技创新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便利。

同时,由于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其市场价值与市场范围成正比,所以,消除区域间市场分割和进入壁垒也是提高创新收益的重要举措。

其次,切实加强品牌保护,让创新者“有恒产者有恒心”。

如果说专利保护的目的是让创新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竞争优势,那么,品牌就是企业竞争优势长期积累的自然结果。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而言,只有持续的技术创新才能在市场上形成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因此,政府加强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市场品牌的保护,事实上就是在更好地守护科技创新的成果。

没有强有力的品牌保护,品牌企业就会面临严重的“山寨”威胁。山寨行为会给创新带来两个方面的不利影响。其一,与创新者相比,山寨企业的成本更低,因而会让创新者处于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进而极大地压抑创新行为。其二,面对山寨威胁,创新企业为了尽可能收回创新成本,也往往被迫采取一些以次充好的短期化行为,而这又会进一步阻碍企业形成有价值的市场品牌。由此可见,为了形成有序的创新环境,政府必须严厉打击各种山寨行为,让创新者“有恒产者有恒心”,愿意为建立和维护市场品牌做长期化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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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和产业创新力报告2017》连载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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