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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蓝鲸传媒 张驰
5月27日晚间,备受市场关注的《减持新规》终于出炉。《若干规定》对减持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对交易所加强减持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减持新规中,重点包括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防范“过桥减持”等。随后,上交所、深交所纷纷发布了减持新规实施细则。
新华社:野蛮减持挑战监管底线,李大霄直呼:特大利好!
股份减持直接涉及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秩序,关系到市场稳健运行,此轮规则刚出炉,就引发了全网热议:
新华社5月28日评论指出,证监会27日发布新的减持规定,从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的监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完善协议转让规则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减持行为。
新华社这篇评论谈到,证监会2016年1月发布实施《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在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促进上市公司稳健经营,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借道大宗交易规避相关监管的“过桥减持”频频发生,无视监管层三令五申的违规减持也绝非个案。形形色色的野蛮减持挑战着市场的承受能力,以及包括监管机构在内各方的底线。
此次修改完善减持制度,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做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有利于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扰乱二级市场秩序、冲击市场信心。
据各家财经媒体梳理,5月27日的《实施细则》做了四个方面的制度完善,其中有两项格外引人注目:
一是扩大了适用范围。在规范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行为的基础上,将其他股东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统称特定股份)的行为纳入监管。
二是细化了减持限制。新增规定包括: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解禁后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其持股量的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连续90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丧失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6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要求;董监高辞职的,仍须按原定任期遵守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27日深夜,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在连发微博,表示此为特大利好,“支持坚持新规,保护中小投资者!”
李大霄分析,规范减持的新政意义和亮点主要在:堵住了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清仓式减持、辞职减持等诸多漏洞。新政属重大利好消息,利于市场稳定,利于投资者信心回暖。
具体来看,新政细则堵住了四个超级大漏洞:
1)90天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1%;
2)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
3)离职半年不准减持,每年不超过25%;
4)减持前后要公告使大股东再也不能偷偷摸摸地减持。
传媒板块减持普遍,各有各的目的
在传媒上市公司领域,减持现象相当普遍,从浙报集团到华数传媒再到万家传媒,这些年来,传媒类上市公司往往因为各种原因“非常规”减持。自2011年以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鼓励传媒企业上市、3至5年内重点培育6至7家资产、销售均超百亿元的大型传媒出版企业。各大传媒企业追求速度的背后,无非是资本卡位战。
其中,2011年,浙江日报报业集团谋划上市时,作价5648万,公开挂牌出让财新传媒近19.77%股权,彼时财新传媒势头正猛,浙报的减持举动受外界关注,据当时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社长助理庞承向媒体透露,这是为了避免同业竞争而为上市铺路。按照公告显示,浙报集团应该是在当年6月份通过了重组委的审核,但为了回避主业竞争,所以对财新公司做了一个正常的股权调整。
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根据披露的公开信息,浙报集团原持有财新传媒40%的股纷,减持后,持股比例将低于30%,失去控股地位,而同时20.23%的股权又是当前股东中比例最大的。因此19.77%的减持比例对浙报集团来说是十分有利的。
另据媒体分析,近年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案例呈上升趋势:
此前据广州日报报道,2016年,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除了在二级市场上减持,以及协议减持之外,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占了将近一半,9月1日以来,已有53家公司公告股东减持情况,累计套现约63.46亿元。尤其是部分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了将来在二级市场上减持不用再出减持公告,通过大宗交易把持股比例降到5%以下,而随后的减持行为则变成了“雾里看花”,让投资者无从得知。
这其中,以华数传媒的减持案例为代表:
2016年8月,华数传媒发布关于大股东关于持股比例降到5%的公告称: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省二轻集团公司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情况说明。2016年4月13日至8月17日,二轻集团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无限售条件股份28,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83%。本次减持后,二轻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0,585,8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245%,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面对华数传媒大股东这一非常规减持公告,外界有声音评价到:“大股东现在都学精了,用大宗交易走后门减持,股民根本不清楚他们真正的减持动向”。
此外,利用杠杆并购未遂之际宣布大量减持,这样的案例在传媒板块也有:
2016年年底,赵薇旗下的龙薇传媒,拟耗资30亿元收购上市公司万家文化。今年2月14日,万家文化发布公告称,原计划入主万家文化的龙薇传媒,在按期支付第一期 2.5 亿元转让款后,表示后续融资是否能按期完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交易股份数量由原先的1.85亿股骤减至3200万股,收购金额也减少至5.29亿元。
严监管时代,“妖精们”兴风作浪的成本越来越高
事实上,早在2016年1月,为规范二级市场的股份减持行为,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交所配套制定了《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
据媒体报道,一年来,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后,受让方立即通过二级市场大量卖出;又如,部分股东进行“清仓式”减持,一些董监高人员通过辞职来实施减持等,市场对此较为关注。
今年4月8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上再次敲打“吃相”难看的大股东们。“有的上市公司根本没有市场竞争力和主营业务,但其大股东和董监高拉抬股价高位套现,超比例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被套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有苦难言。”
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二级市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平衡兼顾二级市场投资者与市场的流动性以及原始股东利益......减持新规带来的利好有很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传媒板块能否实现健康发展,不仅需要更多其他规范性政策的出台,还需要整个行业基本面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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