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证券交易所中的投资者。中新社发 韦亮 摄
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4日电 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国信期货因此前违规向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司度”)提供融资融券业务,分别被证监会罚款约为3.08亿元、254.83万元、1.04亿元、54.08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中信证券24日晚公告称,日前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违反融资融券相关规定,证监会责令中信证券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约为6165.58万元人民币,并处约为3.08亿元罚款。调查显示,中信证券在司度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连续计算不足半年的情况下,为司度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致使其得以开展融券交易。
同样是司度,海通证券也违反规定为其开展融资融券业务。2015年5月8日,司度作为委托人、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海通证券作为托管人,三方签订一项资管计划。
2015年5月,海通证券即先后为司度实际控制的资产管理计划开立了证券账户及信用账户,5月11日,海通证券与富安达基金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致使司度得以开展大规模的融券交易。
证监会决定,责令海通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为50.97万元,并处罚款约为254.83万元。3名责任人则被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国信证券与国信期货同样存在上述问题。2015年1月19日,司度作为委托人、国信期货作为管理人、国信证券作为托管人,三方签订了国信期货——易融系列海外1号资产管理计划合同。2015年1月27日,国信证券为上海司度实际控制的资产管理计划开立了证券账户;同日,国信证券与国信期货就账户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次月即为其开立了信用证券账户,致使上海司度得以开展大规模的融券交易。
因违反融资融券业务规定,证监会责令国信证券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2088.69万元,并处约为1.04亿元罚款。国信期货被没收违法所得约为18.03万元,并处约为54.08万元罚款。(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