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取固定服务酬金 湖北今年将新增500余个“酬金制”试点小区
2026-05-29 11:40:00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讯(记者肖丽琼、通讯员罗汉卿、实习生邓婷婷)物业收费不透明、服务与物业费不匹配,是群众关注的民生痛点。5月28日,记者从全省推动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工作现场会获悉,今年我省大力推广“酬金制”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目前已新增351个“酬金制”试点小区,以机制革新破解小区物业治理难题。

“酬金制”和传统包干制有着本质区别,通俗来说,就是业主预交物业费,按约定比例或数额支付酬金给物业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物业企业不再赚取物业费差价,仅按照合同约定和服务考评结果,收取固定服务酬金,剩余物业费全部留存小区专项账户,用于小区共用设施维修、环境升级等公共开支,真正实现物业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在实行“酬金制”的水域天际小区,业委会人员介绍经验。

这种透明化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从根源上规避了不合理缩减服务费用、降本牟利等问题,让物业服务更规范、物业费收支更清晰,自试点推广以来备受居民认可。荆门市东宝区鑫泰学苑小区曾深陷治理困境,物业费收缴率一度跌破40%,多部电梯因缺钱维护停运,2023年底试点“薪酬制”后,小区物业费收缴率跃升至98%,业主满意度超过97%。

据悉,今年全省已新增的351个试点小区在各地有序落地,多地形成良好推广成效。其中,武汉新增试点87个,恩施、鄂州分别新增试点50个、39个;荆门东宝区率先实现“酬金制”全域推进,完成区域物业治理模式全面升级,示范引领作用显著。

下一步,我省将持续以党建引领物业治理提质增效,持续扩大“酬金制”覆盖范围。各地将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力量选优配强业委会,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引导业主根据等级标准规定和服务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成本、酬金,以科学机制倒逼物业服务升级。按照全省工作部署,力争年底前新增“酬金制”试点小区不少于540个,让透明规范的物业治理模式惠及更多居民,切实提升群众居住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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