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王永胜
通讯员 蔡俊 盛小华
飞行高度远超120米法定红线,最高一次达到498米,且两次均未获空域批准。近日,浠水县公安局对违规操控无人机“黑飞”的邓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为“空中任性”行为敲响警钟。

据了解,浠水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日常工作摸排中发现,邓某操控无人机的行为存在“黑飞”嫌疑,随即联合团陂派出所展开核查。经查,邓某先后两次在未获批准的情况下进行无人机飞行,且飞行高度均超过120米的法定限制。
据了解,3月12日,邓某为拍摄油菜花景观,在巴河镇城山村上空操控无人机飞行,飞行高度达到135米;4月4日,他又在浠水一建设工地上空进行拍摄,飞行高度高达498米。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已构成违规飞行。
在警方的劝导下,邓某于4月21日主动投案自首,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浠水警方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自2025年12月以来,公安部已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超高“黑飞”违法犯罪的“净空”专项工作,旨在消除安全隐患,严惩违规飞行,守住低空安全底线,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警方提醒,无人机飞行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重点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实名登记。购买无人机后,应第一时间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完成登记,并在机身上粘贴登记标志。二是空域申请。飞行前需确认是否属于管制空域,如需在管制空域飞行,必须提前通过平台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申请批准。三是高度限制。在非管制空域飞行时,轻型无人机的飞行真高不得超过120米。四是禁飞区域。严禁在机场、军事管理区、政府机关、人员密集场所等禁飞或限飞区域飞行。请大家共同守护低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