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季动
“妈妈在幼儿园上班时摔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可赔偿的事一直拖着没着落。”近日,武汉市陶女士向新闻热线(027-86777777)求助,她的母亲欧阳女士在武汉江夏理想星光幼儿园做帮厨期间意外受伤。

2025年5月27日,当时已在该幼儿园工作近两年的欧阳女士,在后厨跨越高位挡鼠板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右手肘关节粉碎性骨折。“当时送到医院后做了手术,手臂里打了钢板固定。”陶女士回忆,园方当时派人前往医院探望,并承担了医保报销后剩余的1万余元医疗费。
“一开始我们不同意走医保,毕竟是工伤,但园方说暂时没钱,让先报医保,后续会处理赔偿。”陶女士说,最终医保报销2万余元,园方支付了剩余自费部分。

受伤后,园方曾提议让欧阳女士伤愈后继续返岗,并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待二次手术取钢板后再做伤残鉴定。但去年10月17日,欧阳女士准备复工时,却遭遇变故。
“园方让我妈写保证书,承诺复工后再发生任何意外都与幼儿园无关,我妈当时答应写了,他们又反悔不让来上班了。”陶女士无奈表示,园方单方面中止用工后,家人决定按照法律规定,在工伤发生6个月后申请伤残鉴定。

2025年11月28日,经江夏法律援助中心协助,欧阳女士在湖北中真司法鉴定所完成鉴定。2026年1月,该所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为“十级伤残”。
拿到鉴定报告后,陶女士于2026年1月9日首次与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1月12日,幼儿园园长回复称“需家属提供具体赔偿金额,以便向领导汇报协商”,陶女士随即提交了包含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在内的7万元-8万元诉求,并表示“第二次取钢板手术仍走医保,剩余费用可与园方各承担一半”。

然而,1月14日,陶女士询问园长事情办理进度,但未获回应。不久,欧阳女士再次询问时,园方提出新要求:让一年后取完钢板、做第二次伤残鉴定,再谈赔偿。这一要求让家属无法接受。“法律规定工伤6个月后就能做伤残鉴定,现在结果已经出来了。”陶女士说,母亲年近六旬,术后手臂活动仍受限制,后续取钢板还需手术,一家人只想尽快了结此事。
陶女士希望新闻记者能帮助协调此事,“目前家人仍希望能与园方友好协商,妈妈辛苦工作两年,受伤后落下伤残,我们只想要一个合理的说法,让老人能安心养伤。”她的语气中满是期盼。
1月28日,新闻记者联系江夏理想星光幼儿园,园长回应称“此事需向上级汇报,目前正在走内部流程”,对于何时能给出结果,园长表示1月30日会和欧阳女士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
1月30日,陶女士告诉记者,园方和她们沟通后,双方已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