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讯员 徐若中
“不好,着火啦!”1月28日19时许,通山县公安局大路派出所迎宾社区警务室民辅警在辖区开展巡逻勤务,行至某小区附近时,敏锐发现小区旁的山坡上冒出浓烟,且伴有明火,火势正逐步扩大。更为危急的是,起火点临近山林和小区,一旦火势失控,极易引发事故。

面对突发火情,巡逻民辅警迅速响应、沉着处置,第一时间取用随车配备的灭火器材开展先期扑救,并发动小区保安、热心群众参与灭火;同时,立即上报所内值班领导并派出消防车辆赶赴现场支援。专业消防车辆到场后,立马开展专业灭火作业。经过警民协同作战,现场明火很快被彻底扑灭,随后民辅警又仔细排查现场,确认无复燃隐患后,才松了口气。

火情处置完毕后,民辅警没有立即撤离,而是抓住契机,向在场群众宣传冬季火灾防控知识,结合近期典型火灾案例,提醒大家警惕火灾隐患,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就起火原因开展调查工作,力争查明火情源头、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入冬以来,气温持续走低,天干物燥,火灾等安全隐患进入高发期。大路派出所紧紧围绕“百日行动”工作部署,结合辖区冬季治安特点和消防安全实际,精准发力、多措并举,不断优化巡逻勤务模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频次和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切实做到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全力守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辖区平安稳定。
冬季是火灾事故高发频发期,广大群众务必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切勿随意焚烧垃圾、杂草等易燃物品;车辆停放时远离易燃可燃物,电动车辆严禁进入电梯、楼道停放充电;定期检查家中用电、用气线路及设备,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线路,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如发现火情或各类安全隐患,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或119火警电话,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处置、化解风险。(图片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