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 赵鹏姝
没在小区购买车位,业主只能按临停车辆交停车费,每月停车费最高要交1800元。日前,有市民向新闻反映这一停车收费高问题。
开发商为何不提供一定数量的月租车位?该停车收费是否合理?是否有变相强迫业主购买车位的意图?
近日,新闻记者来到市民反映问题的武汉城建绍兴里1921。停车场入口张贴的机动车临时收费标准显示:临时停车位业主车辆停车收费标准为30分钟免费,4元/小时/车,24小时内60元封顶,超出24小时计费周期累计计费。
刚刚驶入停车场的小区一期业主陈先生表示,“小区车位售价为25万元/个,确实未提供月租车位的选择。自己目前没有购买小区停车位,也没有入住,只是偶尔过来看一下装修进度,都是按照4元/小时交费,有时候多待一下就二十几元停车费了。”他说,目前停车收费标准确实太高,而且小区周边停车也不方便。他也听说有一些业主向物业反映了停车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回复。

在该小区物业公司武汉城市服务集团绍兴里1921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地下室停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物业这边没有权力来决定出租,物业方也跟开发商进行了反馈业主的需求。目前物业会对购买了车位但没有入住的车主进行登记,可以帮忙联系让业主把车位租给有需要的业主。
该工作人员介绍,已经交付的小区一期有300多户业主,200多个车位,等到2027年二期交房,车位就会按照一比一配比。“目前非业主停车按7元/小时来收费,业主停车则按照4元/小时来收费 ,享受一定的优惠,让业主能够心里舒服一点。”
随后新闻记者又来到绍兴里1921营销中心,前台工作人员留下记者联系方式,表示将转给相关同事。当天下午,物业公司一名于姓经理联系记者,表示目前营销部门正在跟公司领导反馈停车收费相关事宜,下一步会做出调整。
针对“未购买车位,业主按照临时停车60元/天封顶的标准支付停车费,算下来一个月最高要1800元”这一情况,于经理回复:“关于停车费定价标准,是小区物业参照周边小区物业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来制定的,业主车辆比外来车辆收费标准低,停车场进出口都张贴了相关标准。”另外,于经理也表示,就记者采访事宜已经告知营销部门相关负责人,但直至发稿记者未收到项目开发公司回复。

绍兴里1921位于江汉区前进一路与自治街交会处,属于汉口内环区域,部分街巷道路狭窄。记者在周边走访,发现大多为老小区,停车位紧张。其中,与绍兴里1921一条马路之隔的燕马社区门口停车收费公示牌显示,该小区临停小车收费为5元/小时,60元/天(封顶);临停大车收费为8元/小时,100元/天(封顶),临停车辆半小时免费。

在旁边的任东社区,保安介绍停车收费为5元/小时,平时临停最高40元/天(封顶)。

周边一酒店旁地下停车场电子牌显示,停车收费为5元/小时,且剩余车位较少。

针对停车费定价问题,记者拨打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与收费管理处电话,从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关于小区停车价格定价问题,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放开部分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其中就有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停车服务企业受业主委托,提供停车场地、设施及秩序管理的收费服务。其中规划内产权车位(开发商/个人所有),产权人自主定价,遵循市场调节价。2016年通过的《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市场调节价规则与明码标价要求。

对于读者反映的车位只售不租问题,记者咨询了湖北相珈律师事务所律师支灿。他表示,车位所有权为开发商所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就是说业主提出承租或购买要求时,开发商应当将车位提供给业主。开发商只售不租违反了“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原则,业主可以首先收集相关证据,联合在一起跟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多次沟通无果则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