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翟方
咸宁市82岁的陈婆婆因为左腿骨折在咸宁市中心医院接受了手术,骨折处植入了钢板固定。从医院回家仅一个多月,婆婆体内的钢板却发生了断裂,只能再次手术,年关将至的她至今仍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苦不堪言。1月30日,陈婆婆的家人告诉新闻记者,他们认为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医用钢板存在质量问题,但却就送检时谁承担检查费,与医院一直未达成一致。
近日,新闻记者在咸宁市中心医院关节外科病区见到了陈婆婆,此时距离她第二次骨折手术已经过去了30多天。从去年10月8日因为左腿骨折住院至今,她在医院已经待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这让她的情绪颇为低落。
“你们让我回家吧,我不想待在医院了!”陈婆婆向陪护自己的女儿请求,可担心其身体尚未完全康复的女儿不敢答应。
陈婆婆体内的钢板发生断裂
陈婆婆的儿子余先生告诉新闻记者,母亲住在咸安区官埠桥镇的一个村里,去年10月8日,因左腿骨折到咸宁市中心医院治疗。去年10月22日,医生为母亲进行手术,在骨折处植入了长短两块钢板固定(钛合金材质)。去年12月17日,从医院回家仅一个多月的母亲感觉左腿骨折处疼痛,家人将她再次送到咸宁市中心医院检查。X光片显示,母亲此前骨折处的内固定钢板发生了断裂。随后,医院再次为母亲进行了手术。
断裂的钢板
余先生称:“我母亲在第一次手术回家后一直卧床休息,从没有摔过跤或进行剧烈运动,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不可能是她自身原因导致钢板断裂。我们认为,造成她体内钢板断裂的原因要么是钢板质量不过关,材料强度不够或选择不当、固定不牢固,希望医院能够给个说法。”余先生表示,事情发生后,他们多次和医院沟通,并向有关部门投诉,但至今未得到满意回复。
咸宁市中心医院医疗安全科工作人员王先生向新闻记者介绍,陈婆婆钢板断裂之后,医院第一时间为其安排了手术。在此事责任尚未认定的情况下,患者家属称家庭经济困难,医院在其未缴纳全部费用的情况下为陈婆婆进行了手术,手术取得成功。
王先生表示,院方怀疑陈婆婆体内钢板断裂是因为剧烈活动所致。目前,医院正在和其家属积极沟通。一方面,针对家属提出的手术可能存在问题,医院和家属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将通过武汉一家权威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另一方面,对于家属质疑的钢板质量问题,医院和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咸宁市市监局”)、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部门和机构就钢板质量检测进行了沟通,现在尚未和家属达成一致意见。
新闻从咸宁市市监局工作人员处获悉,陈婆婆手术中植入的钢板为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类别。1月30日,新闻记者多次致电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总机,自动接通后一直无人接听。记者致电该公司证券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也不方便接受采访,建议记者联系公司具体相关部门。
为咸宁市中心医院配送上述钢板的配送商刘先生表示,他已向生产厂家反馈了此事,将厂家提供的该批次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发给了医院。针对陈婆婆家属要求对钢板进行检测的要求,他表示根据“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陈婆婆家属可以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他们愿意承认检测结果。
咸宁市市监局投诉专班工作人员肖先生介绍,他们接到陈婆婆家属的投诉后,向医院了解了情况,医院提供了所使用的钢板的批次检测合格报告。对于家属质疑的钢板质量问题,应由医院和家属找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检测。
咸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先生告诉新闻记者,他们接到了陈婆婆家属的投诉,陈婆婆家属和医院双方向他们提供相关材料后,他们会将材料送到第三方医疗鉴定机构。鉴定机构经过初审,如果决定受理,会出具受理通知书,随后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
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科工作人员骆先生证实,他们已经介入此事的处理,一是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对钢板质量问题进行调查,二是做医疗鉴定。
1月30日,陈婆婆的儿子余先生告诉新闻记者,目前他们和医院就医疗损害鉴定已初步达成一致。但对钢板质量鉴定问题,他们要求送检断裂的钢板,但医院要求送检同批次钢板,以及谁来承担检测费用问题,双方至今未达成一致意见。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患者家属要求鉴定断裂钢板、做医疗损害和钢板质量双鉴定的要求是合理的,医院仅要求鉴定同批次合格钢板无法直接证明老人体内钢材是否存在问题。鉴定费由申请方先预交,最终的鉴定费用按责任比例由过错方承担。因此家属需先封存断裂钢板、病历等证据,通过协商、医调委调解或诉讼申请双鉴定,后续按鉴定结果主张赔偿,医院若无法举证钢板无缺陷、手术无过错,将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