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请叫武汉“超大城市”!
2014-11-21 18:38:08 来源:
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

 

新“城标”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而2013年末,武汉常住人口已达1022万。这意味着,武汉目前已经称得上“超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

——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

——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

——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

——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中国政府网制图

 

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全国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有7个城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武汉;城区人口达到500-1000万的有11个城市,分别是成都、南京、佛山、东莞、西安、沈阳、杭州、苏州、汕头、哈尔滨、香港

 

观察者网制图

 

全国特大城市从140个减至16个

 

对比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此次调整将人口规模上下线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

 

此前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指出,2010年城区人口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140个,按照旧的标准,都是特大城市。按照新标准,特大城市是指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按照2010年的数据就只有16个,包括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等,以直辖市和省会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为多。

 

据介绍,特大城市在被限制人口规模的同时,也往往会有相应的政策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和投资等方面也会得到政策倾斜。

 

图文资料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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