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住建部:阶梯水价要比阶梯电价做得更周详
2014-01-05 14:22:19 来源:
来源:武汉晚报

殷国安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近日出台“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发改委表示,阶梯水价主要目的是引导居民合理用水、节约用水,不是让大家多掏水费。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水电油气”等领域的价格改革,而水价改革的方向,“是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生产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此外还有农业用水价格的调整。”一项联合调查显示,全国484个城市,实行阶梯水价的共133个,只占调查样本的27.5%。“虽然把‘水’排在了第一位,但推进的难度也是最大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人士说。
    2011年下半年到2012年上半年进行的阶梯电价改革,或许可以作为水价改革的示范。这次电价改革,较好地实行了保护民生和推进节能的双重效果,现在看来,需要重视这样几个问题:
    一是,价格改革是为了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节约,其根本目的不是涨价。所以,当时的电价改革提出了确保80%的家庭电费不增加的原则。那么,现在的水价实行阶梯化,本来就不存在涨价的问题,当金字塔尖的部分用户涨价之后,其增加的收入就应该用来降低金字塔底部居民的水价。所以,严格意义上说,要确保80%居民的税费有所降低,而不仅是不涨价的问题。
    二是,如何划定基本用水、正常用水和奢侈性用水的三档红线。对于三档用水的价格差,也要合理适度。对于基本用水的水量测算,既要广泛抽样调查,又要为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留有发展余地。具体数据的测算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并彻底公开透明。
    三是,借鉴电价调整,合理解决一系列具体问题,包括如何解决全年用水不平衡性问题,把“月度用水”改为“年度用水”;如何解决不是“一户一表”的问题;如何考虑各户人口问题,如果一户常住人口超过4人,则适当增加指标;如何解决人户分离问题;如何确定对低保户、五保户优惠问题等等。
    四是,整个价格改革的过程应该充分发扬民主,消费者必须拥有话语权。而且,作为公共事业,在政府已经确定了不以涨价为目的,消费者就更要行使监督权,防止价格改革变成变相涨价。在电价改革中,这一点做得较好,希望能在水价改革中得到进一步发扬。
    当然,水价改革要比电价改革复杂。因为电价改革是全省统一,而水价各县市区都可能有不同的情况,其成本、价格等都会不同。所以整个操作需要市县区政府直接进行,也需要上级政府和部门的指导,更需要群众的监督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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