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今起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 电动车不得超过25公里
2018-08-01 13:05: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讯 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日前发布,明年4月15日起施行,所有条款都必须强制达标。

7月31日,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8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由生产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被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命名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机构。

武汉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进入过渡期,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与3C认证管理并存,“明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新国标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面强制,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袁磊介绍,新国标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每小时20公里调整为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含电池)由40公斤调整为55公斤,电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

之前,电动车行业使用的是1999年的国标,新国标要求所有条款都必须强制达标,否则就将被认定为“超标车”。

袁磊介绍,新标准还强化了电动自行车的脚踏骑行功能,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两个方面的安全内容。从外形上看,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有一个最明显的特征,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从根本上是为了与电动轻便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产品相区别,这也是电动自行车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的必要前提。

此外,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行驶能力。部件(蓄电池、车载充电器等)还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此前许多电动自行车出厂以后有改装现象,导致速度等指标超出标准规定,因此在新标准中增加了防篡改的要求。

每辆车增加成本有限,对消费者购买不会有太大影响

武汉市质监局质监处处长魏麟祥介绍,强制性标准意味着必须无条件执行,没有缓和的余地,其中的一些安全指标对现在的电动车市场予以规范。间接地来说,也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保护。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限制轴距、重量、宽度、电容等指标,更重要的是规范了安全标准,譬如14项新增的安全标准,16项完善的安全标准以及30多项检验方法,“新国标主要还是为了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会不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和消费者的购车成本呢?对此,魏麟祥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新标准实施后,每辆电动自行车因新标准中防火阻燃、车灯、反射器、提示音等要求提升而增加的生产成本在200元左右,与目前市场上主流车型2000元至3000元左右的市场价格相比增加有限。随着新标准实施后相关配套零部件厂家增多、采购成本下降、一次性投入逐渐摊薄等因素影响,企业成本会逐步降低,所以不会给消费者购买造成较大影响。

对已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正在制定消纳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8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正式由生产许可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管理,到明年4月14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行业生产许可证与3C认证管理并存。

在此期间,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明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3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魏麟祥说,企业要获得国家的相关认证才能进行生产销售,新国标出台从源头上掐断了一些不规范厂家的生存空间,也是对电动自行车市场的重新洗牌。设置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标准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

魏麟祥介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车可以上牌、上路。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我市正在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制定措施,将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逐步消纳。《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之中。

通讯员胡琼之长江日报记者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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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国标下买电动自行车应注意“三点”

对照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要注意什么?市质监局质监处处长魏麟祥提醒广大消费者:

1、不要追求车速

买电动自行车的人,大多希望车速快,部分电动自行车的时速能达到40公里左右,非机动车道的行驶速度远远满足不了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部分电动自行车主为了方便,就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尤其是在车流量大的路口行驶时,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电动自行车主经常会越过停止线,跟机动车抢道,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陡然增多。

2、电动机声音并非越轻越好

消费者往往以为,电动机声音越轻越好。电动机有高速、低速之分。按国家标准,应该使用高速电机。由于低速电机价格低廉,有的厂家为求低价促销,就偷梁换柱,以低代高。而低速电机转动时,又往往比高速电机声音轻,故而容易诱人上当。

3、式样越接近轻型摩托车,骑行功能就越差

电动自行车属于自行车大类,电动只是助动性质,不能废除它的骑行功能。有的消费者喜欢轻型摩托式样的电动自行车,其实,式样越接近轻型摩托车,骑行功能就越差,车子的自重也越大。所以应该选接近自行车式样的为好。

魏麟祥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应购买符合现行国标或新国标的合格车,不要购买国家规定的允许销售目录以外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四轮车和老年代步车。购买后不要听信商家对限速设备进行改装,一旦出现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通讯员胡琼之长江日报记者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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