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6月29日讯(长江日报记者罗兰)6月29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专题部署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
武汉市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4家,街道(乡镇)卫生院7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316家,村卫生室1703家,通过积极打造中心城区“15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和农村地区“3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较好满足了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同时,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运行遇到瓶颈,基层卫生事业发展面临许多困境,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关系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能否得到有效缓解。
据了解, 武汉市将从今年开始,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综合改革包括财政补偿政策、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医保政策、药品保障、服务价格、信息化建设、医联体及医疗共同体建设、中心卫生院建设和签约服务等10个方面改革任务。通过三年的改革推进,到2020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长效性的补偿机制、激励性的分配制度、相适应的支持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员队伍明显优化、运行效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得到较好实施。今年的改革重点在基层财政补偿机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三个方面。
会议强调,要把准基层医疗的公益属性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非营利的公益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是凸显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的主体力量。同时做实签约服务。今年各区要实现电子化签约全覆盖,建立签约服务考核制度,以老年人、慢性病人群、贫困人群、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签约对象,签约必履约,力争履约满意率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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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基层医改,符合条件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
只有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才能缓解看病难问题,更好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也因此成为医改的重要目标之一。武汉市政府官网6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其中一些措施与群众就医密切相关。
首先是优化医保基金支付政策,建立分级诊疗医保基金支付引导政策。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的住院病人,起付标准累计计算,从上级医院下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病人,取消起付标准。医疗联合体内医保配额可调整使用。
其次是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区域内基本医保基金中的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预付制覆盖所有服务和全体患者。
在基层药品供应方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常用药品,逐步统一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供应目录。对上级医院下转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可持相应处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购相应药品。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
增加基层用药范围和种类。扩大目录外补充药品供应比例,因临床用药需要且通过省级药品采购平台无法采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规定实行备案采购。
规范双向转诊。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分级诊疗规范,真正把门诊输液、康复治疗、常见病治疗、慢性病防治等工作留在基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40%以上。积极稳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影像、心电、脑电、病理等信息与区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中心互联互通、技术共享。
责编: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