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8万网民城市留言板互动 被困电梯最佳方式是等待救援
2018-06-29 08:44:00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讯 对生活在城市的居民来说,出门第一步就是电梯,回家最后一步也是电梯,电梯安全牵动着每一个人的心。武汉城市留言板上线一年多以来,关于“电梯”的话题也一直是网民关注的焦点,相关网帖共有1500余条。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28日上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郑先平率相关处室负责人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就电梯相关话题与网民互动交流,逐一回答提问。

互动活动从9时持续到11时许,吸引了近8万名网友关注,通过多平台新闻传播180多万人次。

装修新房时电梯使用不当易发故障

家住高新二路北辰优家小区的一位网民说,入住小区不到半年,电梯经常困住人,很是担心。江岸区美联时光里小区一位网民留言说,去年8月份交房,短短10个月时间,电梯故障不断,居民们忧心忡忡。交房还不久的新小区,为何电梯却频繁出现故障?是否电梯本身质量有问题?

市质监局局长郑先平在回复留言之前,先让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对于这类还在装修中的新小区,业主在装修房子时会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有些没有包装的散料在电梯运送过程中经常抛洒,还有运送装修材料时经常撞击电梯门,导致电梯门关不上、运动部件间因为进砂石而磨损严重或变形。

“如此恶劣的使用环境,必然导致故障率增加。”市质监局表示,有些小区的住房装修可能会持续好几年,导致这几年之内,电梯时常会因使用不当而导致故障甚至事故。对此,物业公司应加派人手,加强电梯安全管理。质监部门也将予以督促。

一些网民担心被困电梯后会出现缺氧情况,对此,市质监局解释,网民的担心其实多余了。每台电梯出厂前都设有通风孔,即使通风机不工作,轿厢和外部的空气也是连通的,不会出现缺氧情况。被困人员出现心跳加快、呼吸困难现象,大多是由恐惧、高度紧张等因素引发的。“万一发生被困电梯的情况,一定不要惊慌,最好的办法是按下呼救按钮,耐心等待救援。”

市民发现标志过期可向质监局投诉举报

互动活动中,网民“挽秋”建议:希望能见到电梯质检报告和合格证书,以及后期使用中按规定进行的检验报告,让业主放心使用。

市质监局回复这条留言时表示,电梯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会向物业公司发放电梯检验报告和电梯使用标志。物业公司应当将电梯使用标志张贴在电梯轿厢内,向乘客公示。电梯使用标志上明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维保单位、检验机构、登记机关等相关信息,以及电梯故障应急报警电话、下次检验日期,便于乘客使用和监督。

“您可以关注电梯使用标志上的‘下次检验日期’,只要在有效期内,就表明该电梯是经过检验合格的。如果您不放心还可以到物业公司那里要求查看检验报告。”郑先平提醒,如果发现电梯内未粘贴使用标志、电梯使用标志过期等情况的,可以督促物业公司按规范张贴标志或及时申报检验。同时,欢迎市民向质监部门投诉举报,质监部门将依法处理。

电梯里面有检验合格标志,但还是三天两头出问题(下坠、锁人等),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光谷大道19号金鑫国际小区一位网民提问。

对此,市质监局表示,许多人会认为“电梯既然通过了年检,以后的运行中就不应该发生故障、出问题”,其实这是认识误区。犹如人的体检和汽车年检,电梯检验是一种验证式、诊断式的技术行为,主要是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生产使用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加强管理和维保,最终消除隐患。其检验合格结论仅是针对电梯当时的安全状态所作出的判定,不是电梯一年内安全合格的保证,也不是电梯可以无故障运行的承诺。即使通过年检合格的电梯,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如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维保不到位,仍会发生故障。发生故障后,该修理的要及时修理,该更换零部件的要及时更换,尤其对于使用年限长、使用频繁、故障率高的电梯,要及时进行大修、改造、更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电梯达到一个较好的安全状况。

电梯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28日上午的互动活动中,也有网民向市质监局提问:“我们小区电梯产权到底是谁的?是我们业主的还是物业公司的?谁来管理?”

对此,市质监局表示,小区业主既是住宅电梯的使用者,也是住宅电梯的主人。《物权法》规定,住宅电梯作为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属于业主共同所有,业主对电梯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对于住宅电梯,业主通常委托物业公司来履行电梯的安全管理职责;新安装电梯尚未移交产权单位(人)或物业管理单位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作为使用管理单位,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所以,业主把电梯的管理职责委托给物业公司后,并非可以撒手不管。要发挥主人翁精神,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按时缴纳包含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在内的物业管理费,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电梯日常管理和维保工作。

电梯坏了,可否动用住房维修基金来维修?市质监局表示,对于电梯维修资金不到位导致电梯修理、改造、更新不及时停运的,业主可通过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尽快协商电梯维修资金筹集事宜。是否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决定。需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及时上报申请。

长江日报记者汪洋通讯员胡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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