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5月10日讯(长江日报实习生 李玉莹)9日,市民程女士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她于2018年3月初向公司递交了生育津贴领取申请,现在离职,还能不能正常领到生育津贴。对此,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表示,没有影响,可以正常领取。
程女士说,她于2016年7月入职该公司,去年9月到今年2月一直在休产假。今年3月初,她向公司递交了生育津贴申请,但是5月份她想要离职。“目前我还没有领到生育津贴这笔钱,这个时候离职,会不会就领不了钱了?”
对此,市人社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影响,可正常领钱。
该负责人解释,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且职工在怀孕后正常办理了生育就医登记,并于产假期间在单位正常参保,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假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携相关资料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用人单位一般可于提交申报资料约两个月后查询生育津贴出账信息,出账后单位需登录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理大厅,打印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结算单和生育保险待遇应付明细表,并递交至武汉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心办理领款手续。
10日下午,程女士说,经市人社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查询,她的生育津贴已经在4月份出账,接下来,将由公司财务部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