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5月9日讯(长江日报记者 汪洋)江岸区体育西路尚都一品小区,一黄一黑两只流浪狗在这里生活一年多了。然而近期,其中一只流浪狗咬伤了小区一位61岁的老人,随后,小区物业联合公安民警驱狗打狗,引起部分居民的不同看法。近日,居民邓先生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小区物业粗暴打狗合适吗?
邓先生说,平日里常见那两只流浪狗在小区里流窜,今年3月份左右,黑色的流浪狗怀孕了,不久前产下了7只小狗崽,狗窝就在小区内的草丛中,毛茸茸很可爱。最近几天,邓先生不见流浪狗的踪影,打听才得知,狗崽和“小黑”都被物业人员清理了。
“1日下午4时许,我走到小区门口时又听到保安在说,今天要打小黄,因为有小区业主被咬了,正在找物业赔偿。”邓先生说,话音刚落,正好看到小黄躲在快递柜背后的草丛中,此时一名保安拿出一把铁锹向其砸去,“小黄”落荒而逃。
目睹此景,邓先生有些看法,“小区住着不少懵懂幼儿,孩子们很喜欢和两只狗玩耍。虽然确实存在安全隐患,但物业保安如此粗暴打狗,其做法是否合适?”
9日中午,长江日报记者来到尚都一品小区,谈到部分居民反映的这一情况,小区物业唐经理表示有苦难言。“流浪狗咬伤了人,引发不少业主担心,要求我们加强管理,清理流浪狗。可当我们真正行动起来的时候,又有业主认为不该打狗,说我们粗暴没有爱心。”
唐经理说,这两只流浪狗是跟随小区内一位业主进来的,这位业主在小区附近摆摊做生意,发现那两只流浪狗比较可怜,就经常给它们喂食,逐渐亲近后,两只流浪狗就追着那位业主进了小区,此后一直在小区内流窜。近日,其中一只流浪狗咬伤了小区内一位61岁的老人,还咬伤了小区外面的一位老人和小孩。“我们没有办法,只好报警,联合塔子湖派出所的民警对这两只流浪狗进行处理。”
对此,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律师、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群山评说:无主流浪狗在小区流窜,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物业联合民警进行抓捕是没有问题的,但可以尽量采用温和方式,避免引起业主反感。
流浪狗咬伤了小区业主,是否该由物业赔偿?吕群山认为,依据《侵权责任法》,应该由饲养人承担责任,但流浪狗无主,无法找到责任人。不过侵害行为是在小区内发生的,物业在管理上存在着疏忽,也有一定的责任,受害人可举证物业存在的管理不到位情况,再来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