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交管局:行人闯红灯过马路 机动车也需礼让
2018-04-17 08:45: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4月17日讯 (记者郝琦) 16日,市网上群众工作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入驻单位市公安局、市公安交管局通过长江网“在线轮值”,回答网民提问。

网民:很多养狗者不办证,希望将犬类管理权移交给辖区派出所,由各社区民警依法管理。

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治安部门有专门的执法队负责此项工作,目前我市正在实施春季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2018年市局将向市人大提请修改《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在完善养犬管理机制、取消养犬管理服务费、科学制定禁养犬标准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修改。

网民:对闯红灯过马路的行人,需要等候让行吗?

市公安交管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即使行人正在闯红灯,为避免事故,机动车也应让行。但对于闯红灯等行人不文明行为,交管部门也将加大宣传,呼吁广大市民安全文明出行,并在主要路口安排志愿者,参与维持行人秩序。

17日8:30—11:30、14:30—17:30,市城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将通过长江网“在线轮值”,回答网民提问,网民可进入长江网长江论坛(http://bbs.cjn.cn)“今天我值班”板块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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