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周萍英通讯员孔习兰梅凯)“实现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昨日,湖北人口老龄化形势及老龄事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我省将出台一系列措施,重点关注农村留守老人的养老问题,尝试政府集中供养、社会代养、建设农村社区居家养老的新模式。
截止到2017年底,我省常住人口5902万,其中60岁以上人口1107.85万,占总人口的18.77%,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47个百分点。100岁及以上2091人,全省年龄最大的114岁。发布会上公开的这一组数据表明:我省人口呈现高龄化态势,老年人经济收入和医疗卫生水平逐年提高。
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37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万人。其中参保退休人员471.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17万人,月人均养老金2610元,比上年增加166元/人·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28.09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09元,比上年增加近20元/人·月。全省低保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有60.8万人,比上一年减少1.5万人,这显示出我省养老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养老机构建设、老年文体活动等方面,湖北老龄事业都取得了进步。然而,农村留守老人生存状况仍不容乐观。湖北省老龄办副主任彭文洁表示,将探索实施特困老人集中供养服务、社会代养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创新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1+N”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简单而言,就是对一部分特困老人,政府让他们把家搬到养老院或其他机构集中供养;而对于有服务需求的社会老人,联合社会机构向其提供代养服务,并根据个性需求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饮食、娱乐等日常服务。而对居家养老的老人,让他们在自家小区享受助医、助洁、个人卫生及心理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