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2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魏娜 通讯员董冠男)自武汉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以来,交警每天都能查获数十辆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他们中有的是因为不知道要上牌;有的是因为购买了超标车无法上牌;有的因为购买了“二手车”后未及时索要合法手续导致车辆无法上牌;还有的是因为购买了涉嫌盗抢车辆。
27日8时,正在发展大道青年路路口执勤的江汉交警,发现一辆正在机动车道内逆行的电动自行车。这辆电动自行车载有一根钢筋和一把铁锤,钢筋超出车身近50厘米,尾部折成钩状;铁锤高高耸立在车上,比骑行的驾驶员还要高,由于车上还搭载一个工具箱,驾驶员只能双脚悬空,为了保持平衡,摇摇晃晃地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过往车辆纷纷避让,导致路口行车速度放缓,交警赶紧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
经查,驾驶员周师傅是一名建筑工人,家住汉阳王家湾附近,早上带着工具准备去青年路拆房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买来后就一直没有上牌,自己也并不知道电动自行车必须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后才能上路行驶。
民警对周师傅进行了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出了随车携带大量工具并且逆行的危害性,在检查了周师傅的购车凭证后叮嘱其尽快去办理上牌手续。
半小时后,一辆安装有遮阳篷的电动自行车,在发展大道青年路的机动车道内飞驰,正欲闯红灯通过路口时被交警拦停。驾驶员丁女士说,因为上班快要迟到了,所以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民警发现这辆电动自行车没有悬挂号牌,并且车架号也有明显的打磨痕迹。
据丁女士解释,这辆车是从其工友处购买,当初并没有拿到购车发票、合格证等购车手续,也没有跟工友签订“协议”等证明文件,现在工友辞职,已经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了。
由于丁女士无法提供车辆的合法手续,车架码也遭到破坏,民警将雨阳篷拆除后将电动自行车暂扣,以核实车辆是否为盗抢车辆。
据江汉交警介绍,购买电动自行车后一定要及时办理上牌手续,在取得机动车号牌后才能上路行驶;如果购买的是“二手车”,一定要先确认车辆有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以及行车证等合法手续,并与车主签订相关购买合同或者协议,坚决不要买超标车、无牌车以及涉嫌盗抢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