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3月22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张全录 通讯员张琦)21日,记者从中铁武汉局集团获悉,自5月1日起,倒票、制贩假票;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危害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利影响;在动车上吸烟等行为,当事人将受到180天内限制购买火车票等惩戒。
中铁武汉局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务院相关意见要求,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大格局,防范部分旅客违法失信行为对铁路运行安全的不利影响,进一步加大对其他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就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提出意见。
《意见》要求,在车站、列车内发生下列4种行为,都将被限制180天内不能够买火车票。这4种行为是: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3、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这180天从公布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计算,180天期满自动移除,铁路运输企业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在车站、列车内发生下列3种行为,当事人将被限制购票。这3种行为分别是:1、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2、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3、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行为责任人补齐所欠票款后(自补票次日算起),铁路运输企业恢复发售车票。
上述7种行为,被铁路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立为刑事案件的,由相关铁路公安局通报相关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并纳入惩戒名单。未被铁路公安机关处理的上述行为,由铁路站车工作人员收集有关音视频证据或2名旅客以上的证人证言或行为责任人本人书面证明,报铁路运输企业审核、认定后,纳入惩戒名单。
另外,在站车以外其他领域发生失信行为,需要对当事人限制购票乘车的。铁路总公司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确定的名单,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获取,并按国家规定程序纳入限制乘火车高级别席位名单。这些领域产生的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的相关人员名单,有效期为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年期满自动移除。在有效期内,若当事人法定义务履行完毕,有关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通知铁路总公司移除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