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是否通过10个工作日内告知 武汉拟出9大招
2018-03-02 08:44:00 来源: 长江日报-长江网

长江网3月1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廖桥)3月1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拟出台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办理效率、加强销售行为管理等九大举措,切实维护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权益。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近期我市已起草并公示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将面向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规划局、各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全面下发。具体来看,包括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办贷效率、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加强受托银行考核管理、加强销售行为管理等9个方面,将以此维护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在提高各环节效率上,《通知》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办贷效率上,将简化贷款办理要件、减少审批环节。值得注意的是,自贷款申请受理之日起10各工作日内,公积金中心将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同时,市房管局、市国土规划局还将提高商品房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抵押登记效率,及时受理申请并按照对外公开承诺的时限完成合同备案和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记者还发现,《通知》中的不少举措都将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跨部门联合惩戒。例如,后期全市将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行动。这个过程中,市房管局、武汉公积金中心、市国土规划局、市财政局和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等部门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对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行为。其中,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将责令其检查、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果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和中介机构拒绝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问题,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销售商品房问题举报专线电话027-85482248、市长专线12345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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