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2月28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宋磊)2月28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一、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市长万勇提名:
1、免去余世平的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职务;
2、任命徐斌为武汉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二、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晨提名:
3、任命孔磊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4、任命陈小萍(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5、任命张静(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6、任命刘旎(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7、任命施茜(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8、任命程艳(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9、任命黄浩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0、任命王丹红(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1、任命王日升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2、任命陈祥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3、任命刘鑫荣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4、任命裴露(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5、任命杨丰菀(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6、任命黄俊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7、任命刘瑾(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8、任命周晨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19、任命余倩(女)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0、任命王伟(女)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1、任命郑灵芝(女)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2、任命熊婧(女)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3、任命余燕(女)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4、任命谢朝彪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5、任命阮珂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6、任命甘磊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7、任命杜厚胜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8、任命程静(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29、任命施何梅(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30、任命杜成军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31、任命吴国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32、任命许加强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33、任命李海燕(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34、任命余杰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35、任命任畅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根据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提名:
36、任命陈重喜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37、任命李颖(女)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38、任命胡珣(女)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39、任命曾嵘(女)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0、任命李勇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1、任命刘洁(女)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2、任命田芬(女)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3、任命胡婷婷(女)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4、任命王小英(女)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5、任命张小艳(女)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6、任命刘静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7、任命李红艳(女)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8、任命杨靖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49、任命李海燕(女)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50、任命李庆贺为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51、免去常家爽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52、免去江巧云(女)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53、免去杨庆华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54、免去周晓波的武汉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