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 题: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宪法根基——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25日公布,连日来,广大干部群众表示,坚决拥护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大家认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法律基石,宪法因时而发展、因势而完善,将更好适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需要,进一步引领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保障党和国家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上行稳致远。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迈上新征程。吉林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盛美军说,党中央对宪法修改的高度重视,让大家感受到坚定不移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坚定决心。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是我国宪法发展的重要特点。历史证明,凡是宪法修改和实施得好的时候,法治就能发展进步,党和国家就能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反之,人民利益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损失。”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委书记任厚明说。
福建省莆田市政法委副书记廖仁喜表示,随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国家社会的大发展、大变革也体现在法治建设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上。宪法作出适当修改恰逢其时,将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为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打好基础,筑牢新时代治国安邦的“定海神针”。
“党中央对宪法修改的建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的重大举措和郑重宣示,充分展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清醒认识、坚定自信和高度自觉。”河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肖可义激动地说,宪法不断发展进步,必将保障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夺取新的胜利。
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新高度
宪法建设和法治建设紧密结合,是推进国家法治化“换挡提速”的根本保障。
贵州省务川县委副书记刘进表示,党中央的宪法修改建议,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各方面的新经验、新成果,对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发展方向、改革决策等都具有非凡的意义。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宪法与时俱进,就是要保证人民根本利益得以实现。
“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一字之变,蕴意深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说,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动态整体建设,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飞跃。
将国家法治建设最新成果写入宪法,打造新时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法律指南。
“对地方立法权的完善,是宪法修改建议的一个亮点,更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识。”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表示,党中央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以及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的整体要求,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法治软硬实力同步提升。
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转隶干部王凉说,明确国家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相互促进,保证国家的立法、行政、监察、司法等公权力在宪法框架下和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党中央的修宪建议,体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精神,顺应时代发展潮流。”
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我国正处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时期,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地实施宪法,让宪法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强保障。”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莫江平说,新时代的各项事业建设需要与时俱进的理论成果作为指导,宪法修改完善,会让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更有法治保障。
广东佛山市高明区常务副区长管雪表示,近年来,党中央以上率下、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用具体行动指明了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的方向。“基层党员干部更要努力落实宪法精神,强化法治思维,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依靠人民源自肺腑的信仰。只有全社会都自觉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
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中毅表示,人民法院将发挥普法先锋作用,利用修改宪法这一契机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把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境界。
广大干部群众表示,党中央修改宪法的建议顺应党心民心,要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筑牢法治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