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2月13日讯(武汉晚报记者齐翔 通讯员殷旭)记者昨从武汉市长江汉江禁渔领导小组获悉,3月1日0点起至6月30日24点止,长江武汉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及通江支流,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禁止捕鱼作业。
根据《2018年武汉市长江汉江禁渔期制度实施方案》,禁渔期内,武汉将实现“江中无渔船,岸边无网具,市场无江鱼”的禁渔工作“三无”目标。
禁渔期内,长江汉江应停止一切捕捞活动,严格做到渔船靠岸入港、网具入库封存、人员离船上岸。渔业部门将严查电毒炸鱼、迷魂阵、地笼、滚钩、深水张网等有害作业方式,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加大市场和餐饮酒楼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销售江鱼的行为,确保市场无江鱼。
禁渔期间,国家级水产原种场需采捕长江天然水产苗种、有关科研单位进行长江渔业资源调查的,应按规定向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