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2月2日讯(长江日报记者杨荣峰)交房了没有来得及办理不动产证,如何办理自有房屋落户?生育保险应该如何正确办理报销结算?听说去年养老金涨了45元,但是一直没有收到这笔钱,怎么回事?近日,市网上群众工作部民情平台收到一些市民反映这几个同类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有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材料 房子没办产权证也可办落户
网民:我前年在武汉买了套房子,交房了,有合同,但是一直没有时间办不动产证,听说大学生落户家庭户口时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我也问了一下派出所,户籍民警说仅有合同是不行的,但是现在急着落户,没有不动产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另提供其他材料证明房屋所有权。
市公安局:自有房屋落户需交房后才可办理迁移户口手续,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其中就包括合法有效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和不动产登记证明,若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市民可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若贷款未还清,房屋在抵押状态,可前往银行窗口复印不动产登记证明。
申请生育保险要先登记再就医
网民:结婚了准备要小孩,申请生育保险是不是要提前报备才行,怎么报备呢?
市人社局: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按照《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在职工诊断怀孕后,用人单位应持相关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报《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即先办理就医登记手续再去就医。
登记完成后,单位返还女职工《武汉市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女职工带着该表和社保卡去医院孕检、分娩、流(引)产,结算时会减免费用。
女方首次孕检时,可报销185元,中后期孕检总报销额为515元。其中,首次孕检仅限于市、区妇幼保健医院,中后期孕检可自行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分娩报销额度根据分娩方式和医院等级不同而不同,流(引)产报销额度根据医院等级不同而不同。
若女方未工作,可以用丈夫的生育保险报销,前提是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
养老金每月上涨45元政策 不针对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网民:我是青山区的退休职工,听说从去年10月起养老金每月上涨45元,可是到现在,我还没有收到这笔钱?
市人社局:上调45元的政策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17年,武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不在该政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