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捡到他人身份证后冒名办卡办贷款 被罚款5000元
2018-01-04 15:01: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女子张某捡到一张身份证后,用该身份证办理电话卡和储蓄卡,此后又以身份证主人的名义进行贷款。昨悉,东西湖区法院一审以盗用身份证件罪,对投案的张某罚款5000元。

张某现年32岁。2016年5月,她在街头捡到连某的身份证,随手放进兜里。同年8月初,张某持连某的身份证来到东西湖区一移动营业厅,办理了移动电话卡。8月10日,张某又使用连某的身份证在银行办了一张储蓄卡,并使用连某的身份证及该银行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了一部手机。此后,张某还以连某名义,向一家金融公司贷款2300元。

2016年8月中旬,张某使用连某的身份证注册支付宝账号,并通过该支付宝账号,向另一家金融公司贷款5200元。连某收到了相关金融机构的通知后报案,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向两家金融公司偿还了全部贷款,被害人连某对其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鉴于其投案自首,遂作出上述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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