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桥ETC停止收费进入倒计时 元旦启动账户余额退款
2017-12-29 08:44: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12月29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张晟)12月29日,武汉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办理武汉路桥ETC账户余额退款的公告》,称该中心将于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车主办理ETC账户余额退款事宜,退款可通过网上办理和全市19个ETC服务点办理,余额将一次性全额退还车主。

选择按次缴纳通行费的车辆,按余额办理退款手续。选择购买年优惠票缴纳通行费的车辆,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其年优惠票有效期终止。计费总额未达到年优惠票标准额度的,按照余额办理退款手续;通行费计费总额达到年优惠票标准额的,不能办理退款手续。

选择网上办理退款,可登录“武汉路桥ETC”支付宝生活号(仅支持个人用户办理)、ETC网站,填写车辆及身份信息,系统审核验证后完成退款手续,余额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车主的支付宝或银行账户内。

选择ETC服务点办理,应持相关资料前往指定的ETC服务网点,经受理审核后完成退款手续,余额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车主的银行账户内。全市可办理ETC账户余额退款的武汉路桥ETC服务点共19个(详见32版)。

车主可通过ETC网站(www.whetc.org.cn)或“武汉路桥ETC”支付宝生活号查询ETC账户余额及网上退款办理进度。退款过程中,如对退款流程或办理手续有疑问,可与武汉ETC客户服务热线96512联系咨询。监督电话:84810000。

2018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为ETC账户余额规定退款期。规定退款期满后,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公告退款方式和地点。

ETC通行费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当全额缴入国库。ETC通行费停止征收后,对于未缴清ETC通行费的车主,征收管理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严格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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