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2月28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 通讯员王辉)在29岁的张某看来,自己的室友付某是值得信赖的朋友,两人形影不离,很多事情上看法一致。也正因为两人要好,所以每当付某称自己的手机太慢,无法正常进行网络游戏时,张某总是将手机借出。然而令张某没有想到的是,好友付某竟然盗刷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
12月28日,因为盗刷张某支付宝账户内的6000元钱,付某被硚口警方刑事拘留。
硚口警方通报,张某和24岁的付某在一起合租房屋。合租期间,付某因为自己手机速度太慢,经常向张某借用手机。
12月13日凌晨,付某使用张某的手机进行网络赌博游戏时输钱。“当时想着赶本,可手里又没钱,就发现张某手机支付宝账户里绑定着银行卡。”付某于是先后两次盗刷张某的支付宝,总计6000元,随后将支付信息全部删除。
事发后,张某一直没有发现自己支付宝被人盗刷,12月20日,张某在刷信用卡时发现,自己当月的支付额度已经用完。想着付某用过自己的手机,张某还专门找到付某询问,付某表示从未使用过张某的支付宝。12月20日,张某来到汉水派出所报案。
“刚接到案子,我们也没有方向,因为支付宝内没有记录,我们也怀疑是不是被其他人盗刷。”派出所民警宋琪称,他们接到案件后与支付宝客服联系,确定了这6000元就是通过失主手机刷走的,而且在支付宝提供的网络回收站中,民警追回了13日凌晨被删除的刷卡记录。
12月20日,付某被警方传讯,起初他依然表示对整个案件不知情,但看到民警找到的证据,心理防线被击破,如实说出了违法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