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12月18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通讯员丁其刚丁佩)12月11日,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杏路,27岁的张甜(化名)遭遇恶意抢夺,犯罪嫌疑人王某抢走了张甜随身携带的价值5000元的财物。12月18日上午,将军路派出所刑侦民警经过7个昼夜排查后,通过犯罪嫌疑人内衣上的8个英文字母锁定王某,将其捉拿归案。
东西湖警方通报,12月11日晚上,因手头拮据,王某饮酒后在银杏路闲逛,伺机抢夺夜行女子的财物。为躲避打击,他身着黑衣黑裤,头戴黑帽尽量遮住脸部。当天夜里11点,王某与刚下班的张甜相遇,王某趁其不备,将张甜手中的塑料袋抢走,随后逃跑。塑料袋内装有61元现金、4美元外币、黄金首饰等物品,总价值超过5000元。
案发后,张甜迅速报警。将军路派出所刑侦民警赵伟、曾省良等人接到报案后,连夜开展走访调查,并调看案发地及周边治安视频资料。在监控中民警发现,男子作案时在领口下方露出了内衣,内衣上绣着8个反光的英文字母。按照男子体貌与内衣特征,赵伟等人以案发地为中心,向周边扩大范围搜索排查。
12月18日上午10点,民警在将军路一处工地发现涉嫌抢夺张甜财物的黑衣黑裤男子曾有出现,同时还发现工地上工作的男子王某与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及衣着吻合。民警迅速在工地上控制住王某,并在他寝室搜出抢夺作案时所穿的黑衣黑裤。
可是,自以为没有给警方留下证据的王某一直抵赖,细心的刑警赵伟在了解情况过程中突然看到王某所穿内衣领口下方正好有8个英文字母,与案发现场视频中出现的英文字母完全一致,当即将视频资料证据出示,王某的防线很快崩溃,如实交待了12月11日晚抢夺张甜财物的违法犯罪事实。
随后,王某将抢夺得来的物品如数交给警方,希望减轻罪责。目前,因涉嫌抢夺犯罪,王某被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