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未还公积金,137名贷款人被曝光,最长拖欠超6年
2017-12-08 08:44: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12月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廖桥)武汉市一次性公布137例公积金房贷逾期案例,最长未还款拖欠时间超过6年,最高逾期未还本息金额约12万元。12月7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公积金中心获悉,该中心对外公布了一批公积金房贷逾期人员名单,共有137名贷款人列入名单,这也是近3年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集中曝光。

记者对照曝光名单梳理,发现上边详细罗列出公积金贷款人姓名、贷款时经办支行、申请房贷时对应的缴存单位名、贷款总金额、逾期时间、欠缴金额等信息。

公布信息显示,所有“上榜”人员都逾期超过5期(即5个月),其中逾期时间最长为73期,逾期未还款时间长达6年多,借款人代先生,经办银行为“建行营业部”;最高拖欠金额约为11.9万元,借款人龚女士,经办支行为“中国银行汉阳支行”。

武汉公积金中心表示,此次公布名单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1日,虽然逾期未还款的是少数情况,但这部分借款人未能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公布名单目的是为了催缴逾期贷款,保证公积金资金安全,并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武汉公积金中心呼吁,逾期名单公布后,请借款人自信息公布之日起立即到贷款发放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还款手续,清偿所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仍不履行还款义务,该中心将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

长江日报记者前期采访时了解到,公积金逾期不还,也面临着被列入公积金“黑名单”的风险。自2015年11月起,武汉市就开始实施公积金“黑名单”制度,根据相关规定,以虚假材料骗提公积金或骗取公积金贷款,贷后无故停缴,经督办仍拒不整改等行为将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后,个人将被取消5年内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严重违法者还将面临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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