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提供自证材料 光谷“新八条”还化解了这些难题
2017-11-28 08:44: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光谷 资料图

长江网11月27日讯(长江日报记者肖娟 通讯员张珊妮 李培培)办不同的事,反复提供同一材料、各种证明、各种证照,甚至还要提供自证材料,证明“我妈是我妈”“我已经离婚”等,这类办事体验将有望在武汉东湖高新区率先消失。

27日,武汉东湖高新区、武汉自贸片区发布进一步深化“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意见,提出八条新的“三办”改革举措。

其中提出,将实施政务服务“三个零”,着力建设政务服务“网上预审团队”和“信息认证团队”,逐一发布“零证明”“零证照”“零跑腿”事项清单和办事流程,不断拓展“三个零”审批模式覆盖范围。

据介绍,东湖高新区将在前期“网上办”改革基础上,夯实“网上办”业务后台支持,比如,建设相应团队将信息预审和认证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同时,建设电子证照库,个人和企业的信息都将纳入,有些事项无需反复提供证明、证照,甚至连到窗口办理都不需要。以个人办事为例,只要提供身份证号码,相关的学历、房产等信息都可通过工作人员在后台核查。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新八条”是光谷在前期“三办”改革释放红利基础上,结合企业和群众反馈,向难点、深水区、“硬骨头”攻关,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新八条”中,更多是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有效投资、方便企业办事等方面推出的举措。例如,东湖高新区将试行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四个放宽”新政策,企业取名、表述经营范围、住所登记、实质审查等都有放宽,推动“四新经济”发展。

光谷还率先提出建立园区综合评估(评价)机制,以园区办为主体统一编制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物保护等评估(评价)文件,这样一来,入驻园区的企业将不用单独去编制这些文件,将大大降低企业投资成本,节省落地时间。

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局局长李世涛表示,4月到11月,按照武汉“三办”改革要求,东湖高新区已经完成了12条具体改革政策,将改革落实、落细、落地见效,下一步,光谷“三办”改革还要更深入,将改革中发现的痛点、难点再化解。

今年3月,武汉市提出“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政务服务改革新要求,东湖高新区率先启动试点,发布首批378项“三办”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表单之外无要件,企业和群众前来办事,能获得极佳办事体验。5月10日,武汉市召开“三办”改革现场会,总结推广东湖高新区 “三办”改革试点经验。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给企业群众极致办事体验

光谷“新八条”将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27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改革的意见》(简称“新八条”)发布,将以企业群众办事极致体验为导向,以政务服务极致效率为着力点,以营商环境全面优化为目的,将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试行降低市场主体准入“四个放宽”新政策。一是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支持名称中使用符合国际惯例、行业标准的用语。二是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放宽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用语表述。三是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限制,在自贸区范围内试行住所信息申报承诺制。四是放宽实质审查范围,实行“审慎监管”原则,对非经举报、投诉的“四新经济”企业不进行实质审查,推动信用监管、弹性监管。

第二条 探索“五个一批”证照分离改革新模式。探索“取消办证一批、改为备案一批、承诺办证一批、提高透明度一批、严格准入一批”的“五个一批”证照分离改革模式,形成商事主体资格登记与商事经营资格许可相互分离、各自独立的证明体系,实现大部分审批事项既可以“先照后证”,也可以“先证后照”。

第三条 简化企业投资类项目立项环节。企业投资备案制项目遵照属地管理、及时备案的原则;企业投资核准制项目只保留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作为核心要件,即可展开审批,环评审批和节能审查后置到项目开工前取得;对审批制项目,立项环节由3个程序简化为2个程序,即以工可批复代项目建议书。

第四条 建立园区综合评估(评价)机制。以园区办为主体,统一编制水土保持、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危害性、地震安全性等评估(评价)文件。高新区各职能部门以管委会名义进行批复,实行“同一园区一次评估(评价),结果共用”。

第五条 实施规划方案会审制度。规划方案审批由行政许可部门集中对环评、园林、水务、消防、人防等环节进行各专业审查,并协调相关协审部门对项目规划方案进行联合会审,改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缩减企业办事流程,提高方案的一次性通过率。

第六条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资格预审试点。依托武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积极开展在线资格预审试点工作,将线下资格预审移至线上,将大厅“见面操作”变为网上“在线操作”。一方面降低交易主体的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另一方面通过技术的手段防止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第七条 实施政务服务“三个零”。着力建设政务服务“网上预审团队”和“信息认证团队”,夯实“网上办”业务后台支撑;逐一发布东湖高新区“零证明”“零证照”“零跑腿”事项清单和办事流程,并不断拓展“三个零”审批模式覆盖范围。

第八条 实现不动产登记费在线缴纳。集成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在内的互联网缴费方式,在全市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费线上缴纳,切实疏通不动产登记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精简办事环节,让群众少跑路。

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局负责解释,各部门不得随意扩大重点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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