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管执法要下沉街道 减少一线人员自由裁量权
2017-09-27 15:59: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9月26日讯(长江日报记者郑汝可) 26日,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陈一新主持召开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深改组第38次会议、省深改组第15次会议精神,审议武汉市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国企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文件。会议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省委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大的决心推进改革,以钉钉子的精神落实改革,在更高的起点上谋划改革,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 市长万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武汉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格局已经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一批重大改革成果亮点纷呈,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持续增强。但全市改革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为主动作为的改革动力不够、披荆斩棘的改革锐气不够、系统集成的改革方法不够、踏石留印的落实力度不够,亟需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加深化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持改革定力、增强改革勇气,站在更高起点上将改革进行到底。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改革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要工作,加强改革统筹,配强改革力量。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强化抓改革的政治责任,特别是各级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组长要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

会议要求——

要强化科学考核评估,既要评估成效,也要评估不足;

要坚持以一流的标准打造改革亮点,通过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自贸区建设、发展新民营经济、推进“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加快“三办”改革、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工程、深化“红色引擎工程”等,形成改革经验,争当全国改革“排头兵”;

要坚持以群众的意愿引领改革,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第一标准,把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改革的主要内容,力争每一项改革都取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会议强调,要以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形成更加统一、高效、权威的城管执法体系”为重点,探索建立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争当全国城管体制改革的排头兵。会议要求——

要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将执法事项和执法人员、执法经费同步下沉到街道(乡镇),提高基层在第一时间发现解决问题、回应群众诉求的能力。

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制定标准化的执法程序,减少一线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统筹解决好执法人员身份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执法队伍。要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把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统一起来。

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要以世界一流的眼光来谋划大武汉的未来发展,以世界一流标准打造亮点区块,以世界一流水平改进城市管理。要以系统集成的理念来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实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要以改革创新的办法来破解城市发展中的难题,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深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各项改革和试点,通过规划来化解“城市病”,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非禁即入”原则,通过体制创新和政策引导,进一步放宽放活社会投资,引导民间资本聚焦“四水共治”、亮点区块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全市重点工作。要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全面规范,健全审计监督、效果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把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要以“三办”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落实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大项目制度,持续推进“千名局级干部联系服务千家企业”活动,进一步改善优化投资环境。

加快推进国企改革,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好国企改革的正确方向,在大力发展新民营经济的同时,理直气壮做大做强国有企业。要紧紧抓住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这个关键,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机制,抓好职业经理人建设试点。要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既维护董事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又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要加强对国企改革的组织领导,在市深改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共同稳步推进武汉国企改革。

会议还审议了武汉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市领导陈瑞峰、刘立勇、张曙、胡立山、李述永、蔡杰、曹裕江、胡亚波、程用文、李义龙、李有祥、李忠、徐洪兰、谭仁杰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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