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武汉中院认可并执行美国法庭判决
2017-09-13 12:07:00 来源: 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记者方历娇 通讯员赵千喜、熊斌)记者昨日从武汉市中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结一起申请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判决案件,裁定承认并执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县高等法院所作判决。据悉,该案系中国法院首次依照互惠原则认可美国法院商事判决效力的案件。

该案申请人刘某及被申请人陶某、童某均系旅美华人。2014年7月,美国加州洛杉矶县高等法院以缺席判决形式,就原告刘某诉被告陶某、童某的股权转让纠纷作出裁判,判决陶某、童某连带偿还刘某12.5万美元股权转让款,并承担相应利息和诉讼费用。因陶某和童某在武汉市内均有房产,刘某遂向武汉中院提出申请,请求承认并执行洛杉矶县高等法院的判决。

由于中美两国之间尚未缔结也未共同参加相互承认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国际条约,此前中国法院也未曾依据互惠原则认可过美国法院民商事判决,此案审理在全国尚无先例可行。武汉中院先对一系列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审核,这些问题包括:美国法院对诉讼案件的管辖权、被申请人是否受到合法通知、是否存在美国法院认可中国法院判决的互惠前提,以及承认和执行该判决是否违反我国法律基本原则等等。最终,武汉中院作出裁定:对美方判决予以承认和执行。

据武汉市中院介绍,有学者评价,该案的裁定不仅开创了美国法院判决在中国获得认可的先例,更为中国完善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制度提供了司法案例和实践素材。而且,这一裁定也为我国法学界提出了一条新思路:对于外国法院所作判决,我方相关认可制度可更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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