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发放津补贴 粮食贸易中心负责人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7-08-30 08:44: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长江网讯(长江日报记者王雪 通讯员陶涛 李娜)29日从江汉区、东西湖区纪委获悉,两区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违规发放津补贴

  粮食贸易中心负责人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至2016年,江汉区粮食贸易服务中心以“粮食专项调查、统计、信息员经费”、“完成项目奖励”等名义,违规给4名员工发放津补贴共计22600元。

2017年4月28日,该中心副主任兼会计郑小林受到警告处分,该中心负责人余俊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除夕公车私用

  房地产公司三人受处分

2017年1月27日(除夕)晚上,江汉区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沈刚毅在完成检查值班工作后,违规使用车牌号为鄂AD5Q95的公车到朋友家办理私事,驾驶员田长河在将其送回家后开该车办理个人私事。同日,司机班长程汉平违规使用车牌号为鄂A7WH20的公车办理私事。

2017年6月21日,沈刚毅、田长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程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接受被检查对象吃请并饮酒

  农检中心主任受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1月4日,东西湖区农检中心主任黄平中等人到辛安渡街进行蔬菜抽样检查。中午12点左右,受辛安渡农场兽医站副站长李忠良私人邀请,该农场农业技术服务站站长张志国、黄平中等人到辛安渡某餐馆进餐,席间饮用白酒1瓶。

黄平中在执行公务期间,接受下级单位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工作日午间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忠良提议并组织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志国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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