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汪甦 通讯员陶涛 杨华 齐阳)记者昨从市纪委获悉,因超标准购买高铁票及违规用公款宴请工作人员,一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胡某某,60岁,中共党员, 2016年10月至今任某区公路局正科级干部。
2014年12月,省公路局在济南汽车改装厂集中采购一批公路应急指挥车辆,市公路管理处组织该区公路局等6家单位集中前往济南提取车辆。该区公路局经研究同意,由胡某某带队共3人前往济南。12月18日,3人乘高铁赴济南,所购一等座车票共1696.5元(人均超标准199.5元)。次日中午,6家单位所提取的车辆组成车队返程。当晚经胡某某安排,用该区公路局公款宴请同行的另外5家单位的工作人员,消费1800元。12月24日,经胡某某审核同意,在该区公路局财务科报销了此次提车产生的7564元费用。该区交通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胡某某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