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
7月31日,宋女士向澎湃新闻反映称,其32岁弟弟在广西桂林訾洲公园游玩时溺亡,警方叫来打捞人员并称不收费,但家属随后遭打捞人员强行索要5600元,否则不予打捞。对此,7月31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尸体打捞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此次打捞尸体确实收取了死者家属5600元,但打捞尸体费用都是由死者家属承担,“是家属求着让我们打捞的。”8月1日,桂林市公安局漓江分局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尸体打捞者并非由公安聘请,公安不承担打捞尸体的相关费用。
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7月26日下午,她和弟弟等7人在桂林訾洲公园游玩,由于当时天气炎热,江上有人游泳,32岁的弟弟下水游泳,后面一艘船经过,弟弟便没了身影。
宋女士称,事发后,桂林市公安局漓江分局漓江派出所出警处置,民警喊来尸体打捞人员,并称打捞尸体不收费,打捞人员由警方聘用,已经付过工资。然而,7月27日凌晨,她的父亲接到尸体打捞人员的电话,对方称打捞尸体要收5600元,且需先付定金600元,否则不予打捞。为了尽快打捞尸体,他们选择付款。
宋女士认为,根据民警此前的说法,尸体打捞人员收取5600元不合理,属于“挟尸要价”。
根据宋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澎湃新闻与其中一位尸体打捞人员取得联系。该打捞人员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称此次打捞尸体共收费5600元,打捞之前收600,打捞后家属又付5000。其表示,打捞尸体都是死者家属支付打捞费,而不是由公安承担, “公安为啥要付我们钱呢,是家属求着让我们打捞的。”
针对此事,8月1日,漓江派出所秦姓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漓江水系复杂、水势凶险,公安人员不具备打捞技术,是家属与熟悉水性者协商进行打捞尸体。死者溺亡河段为航道,尸体打捞者也是冒着巨大生命危险参与打捞,相关费用由家属与打捞者提前协商好,公安没有说过承担打捞费。
桂林市公安局漓江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打捞尸体的人不是由公安聘请的,跟公安没有任何关系,“这种情况通常是死者家属找打捞人员进行打捞尸体,民警不会跟家属说警方承担打捞尸体费用这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