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7月28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杜泽文)把共享汽车当成了共享单车,女朋友刷身份证,男朋友来开,谁知路上被别人撞了,交警定责查看身份证时,男友因没驾照进了看守所。
被拘留的小马和被撞瘪的共享汽车
被拘留的小马和被撞瘪的共享汽车
7月28日早上8时,正是交通繁忙的时段,航空路至武胜路一线车流量特别大,在拥挤的车流中,武胜路顺道街口两辆小车不慎发生了擦碰事故。正在附近疏导交通的硚口区交通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段智迪闻讯立刻过来处置,在撤除现场验证双方驾驶员和车辆信息时,发现其中驾驶共享汽车的一方居然未取得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经硚口警方调查,驾驶共享汽车的小伙子姓马,河南人。他和女友小周共同居住在顺道街某大厦内。这辆共享汽车是小周用身份证、驾驶证办理的用车手续。
据这对小情侣说,“我们以为共享汽车跟共享单车差不多,只要按规定程序办理租借和归还手续就行了,至于谁来使用可能没有特别的要求。”再加上这是辆纯电动的小车,两人都没有太在意。于是,没驾照的小马坐上驾驶室,将车开上了路。
目前,小马被硚口警方以无证驾驶处以拘留7天,并罚款1000元的处罚。
武汉交警提醒,共享汽车属于机动车,需要持证驾驶,这与共享单车有本质区别。而共享汽车的使用规则中也明确要求,驾驶者必须为登记使用者,不可将车转借他人使用,特别是让无证人员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