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当庭表示认罪
去年9月,本报曾报道过,男子赵某酒后潜入房山区某小区一户居民家中,盗得一个平板电脑后,又顺手抱走了家里4个月大孩子一事。昨天上午,房山法院一审以赵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6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顺走女婴 扔地下室
赵某是云南人,案发前在长阳镇奥特莱斯商场做保安,平时住的宿舍就在杨女士的小区里。
2016年9月14日0时许,在家中客厅熟睡的杨女士听见屋内有响动被吵醒,看到门厅中一个高瘦的背影一闪而过。杨女士赶紧叫醒家人检查家中是否有东西被偷,发现西侧卧室床上仅4个月的女儿不见了。
杨女士及家人立刻跑出去寻找,她的丈夫徐先生听见隔壁单元的地下室内有婴儿的哭声,发现孩子被扔在地下室的地上,而小偷已不见踪影。邻居为徐先生送来梯子将孩子救出。杨女士与徐先生抱着孩子返回家中时,发现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从单元楼中走出,杨女士及邻居立刻将其控制住并报警。到案后,赵某承认了进入杨女士家中偷盗婴儿及一部平板电脑的行为。
受审认罪 称喝多了
房山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14日0时许,被告人赵某酒后来到房山区长阳镇某小区4单元准备入户实施盗窃。赵某发现其中一户防盗门未锁,于是将防盗门打开进入杨女士家中,趁杨女士及其家人熟睡之机,窃走放在客厅茶几上的苹果iPad平板电脑并将杨女士4个月大的女儿抱走。赵某在逃跑过程中,将iPad平板电脑藏在8号楼前草丛处,并将女婴扔至地下室院内。2016年9月14日1时许,女婴被孩子的父亲在地下室院内找到。被盗平板电脑经北京市房山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价格为人民币2419元。
本案开庭时,赵某在法庭上表示认罪,他说案发前他找到保安队长想借点钱修手机,被拒绝后心情郁闷就自己在食堂喝了半瓶二锅头,10点多回到宿舍又喝了两瓶啤酒,借着酒劲儿睡不着就在小区内闲逛。见一栋楼的单元门没锁,他就一路爬楼梯,从一层往上试着拉各家的防盗门。
他发现杨女士家的防盗门没锁,于是动起了歪念,推门进入杨女士家中拿起了客厅茶几上的平板电脑,看见床上有个小孩儿在熟睡,就把孩子也抱走了。出门后他听见身后有人追来,慌张之中就把平板电脑藏在门口的草地上,把孩子顺手扔进一个下沉式露天阳台里。由于没有找到藏身之所,赵某在逃离现场的过程中被杨女士及其家人、邻居抓获。公诉人出具了医院对孩子的检查结果,大夫的诊断结果是孩子为轻型颅脑损伤、脑震荡、多处软组织挫伤、骨折。
获刑3年 准备上诉
房山法院认为,赵某偷盗婴幼儿,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应与其所犯拐骗儿童罪并罚。
鉴于赵某有坦白情节,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赵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以赵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6个月;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宣判后,赵某表示要上诉。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摄影/赵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