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超标无牌电动车跑营运 男子被罚3400元 还要被拘留
2017-07-13 08:48:00 来源: 长江网-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董冠男 实习生何静宜)男子驾驶电动车跑营运,民警拦下仔细一查,发现电动车超标属于摩托车范畴!昨天江汉区交通大队通报,男子饶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昨日早上7点多,正在汉口火车站执勤的江汉区交通大队民警高全胜,发现一辆红色电动车搭载一名男性乘客从银墩路地下通道驶出来,该车与其他机动车混行在一起,非常危险。电动车从地下通道驶出后,高全胜便将其拦了下来,发现这辆电动车成色很新,没有安装号牌,十分蹊跷。

经查,驾驶员饶某与搭载的男性乘客不认识。饶某交代,电动车是花了一千多元置换的一辆新车,还没有来得及上牌,但是购车发票和合格证都还在卖车的店内。民警查询到这辆电动车并不在两轮电动车上牌的规定目录内,有可能是一辆超标两轮电动车。经鉴定,这辆红色的“电动车”采用电动车驱动,整车质量大于40公斤,最高行驶速度高于20公里/小时,系两轮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范畴。

经查,饶某于2014年9月10日取得准驾车型为C1M类驾驶证,却没有取得过摩托车驾驶证,而且还在未取得机动车号牌的情况下从事非法营运。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规定,江汉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并罚款3400元的处罚决定,其驾驶证也会面临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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