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责令国科弘大武汉公司8月28日前恢复原状
2017-06-22 15:08:00 来源: 长江网

长江网讯( 齐云)长江网记者21日从新洲区获悉,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指出该区未批先建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新洲区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严查,其中对国科弘大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弘大武汉公司)采取严格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单位于今年8月28日前恢复原状。

国科弘大武汉公司被罚款400余万元

新洲区有42个建设项目涉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其中环境影响较小、生产时间较早、适用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等情况的项目有30个,环境影响较大、适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类别的项目有12个。

根据新洲区反馈,12个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中,6个已停产,5个已停建,1个未开工建设。新洲区环保局对涉嫌违法企业实施或正在实施行政处罚;30个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中,有14个项目未开工建设,2个项目已立案查处,10个项目正在督促完善环保手续,1个项目准备拆迁,3个项目正在调查取证中。

其中,新洲区环保局于今年3月17日对国科弘大武汉公司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进行了立案调查,于3月18日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建设(停止生产设备安装)。

该局于3月18日送达《行政处罚事先与听证告知书》,4月28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单位违反环评制度的行为,处以该单位建设项目总投资额5%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407.53万元。此文书于5月8日在新洲区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

5月18日,新洲区环保局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国科弘大武汉公司于8月28日前恢复原状。

邾城污水处理厂9月底可稳定达标排放

除环保未批先建问题突出外,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还指出了新洲区另外3大问题,即邾城污水处理厂出水超标;柴泊湖、曲背湖2013—2016年水质恶化;涨渡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形同虚设、水质未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等。

邾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二期)土建、设备安装已于今年3月底全部完工,4月22日已进水调试,6月底试运行,9月底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柴泊湖环湖截污已基本完成,柴泊大道截污井已完成整改,组织清理打捞柴泊湖水面垃圾、水藻。新洲区委托省水科院完成了“六湖连通”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完成曲背湖环湖截污道路建设规划。投入300多万元关停了曲背湖周边20多家畜禽养殖场,对湖区重点区域进行淤泥清理。

新洲区将于今年6月完成修改完善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长效管理机制工作,已在涨渡湖自然保护区内连续开展灌江纳苗、人工放流,定期实施江湖联通。对湖泊边界进行勘界划定,设立界碑4个、界桩200个。常年开展水上森林、湿地监控和疫源疫病监测、巡湖护鸟防控,以及清除外来有害生物、杂物等工作。同时该区建立了分级湖长制,拆除了涨渡湖围网面积约500亩,围网长度约2100米。5月8日,新洲区农委向武汉市亮点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下达了《解除〈涨渡湖养殖租赁合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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