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隐瞒前妻死讯冒领养老金 再婚当天注销其户口
2017-05-31 08:44:00 来源: 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深读记者洪雪吴洁)呼和浩特市原纪委副书记白冰,利用职权为自己的连襟赵某承揽工程,在他的帮助下,赵某从一名普通的油漆工最终成为老板,并拥有了自己的公司。为此,赵某前后送给白冰70余万元。赵某还安排白冰的儿子小白(国家公务员)到自己的公司兼职,小白4年领了“工资”54万余元。赵某还专门买了辆雷克萨斯,与小白的旧车本田CRV置换。

不仅如此,法院查明,白冰还犯有诈骗罪。他隐瞒前妻的死讯,继续以前妻的名义按月领取养老金,3年冒领5万余元,直至他再婚当天,才注销了前妻的户口。

法制晚报深读(ID:shenduzhongguo)记者今日获悉,4月10日,内蒙古阿拉善盟中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以受贿罪和诈骗罪,判处白冰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7万元。

  案情

  纪委原副书记受贿

  隐瞒前妻死讯冒领养老金

2015年11月27日,内蒙古纪检监察网通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委调研员(原副书记)白冰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现年61岁的白冰大学本科文化,原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调研员,因涉嫌受贿罪、诈骗罪,于2016年2月5日被阿拉善盟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受贿罪,于2016年2月22日被逮捕。

一审法院认定,白冰自2006年10月担任呼和浩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以来,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联系时任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白某甲,时任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区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白某乙,时任呼和浩特市武川县的县长,时任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县委书记杜某,时任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政府副旗长常某,时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李某等人,在赵某承揽工程以及为赵某妻子沈某就业等方面给予帮助,为赵某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此,白冰多次收受赵某给予的好处。

此外,白冰还让自己的儿子小白到赵某的公司兼职。从2006年至2015年9月,白冰直接或间接收受赵某给予的好处共计70.8万元。

2013年7月,呼和浩特市新伟门窗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翟某,为承揽到呼和浩特留学人员创业楼、副楼及公寓楼防火门制作和安装工程,找到白冰,白冰又通过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的帮助,帮翟某中标。2014年7月,白冰以借款为名,向翟某索要了5万元。

2015年7月,翟某的朋友任某想让孙子进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太平街小学读书,但因居住地不在该小学学区范围,无法入学,遂找翟某帮忙。翟某找白冰帮忙办成此事。任某的儿媳妇冉某为表示感谢,于2015年7月1日转给翟某3万元。翟某将其中的两万元转入白冰的银行账户。

2011年5月7日,白冰的前妻王某病逝。王某死后,白冰隐瞒真相,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向社保管理部门申报前妻死亡的事实,自己以王某的名义冒领王某的养老金5.5万余元,采暖费人民币1200元,共计5.6万余元。

法院认定,白冰受贿财物价值77.8万元,其中以借款为名向他人索贿5万元,诈骗社保养老金5.6万余。案发后,白冰的亲属向侦查部门退回受贿款34万元,向内蒙古纪委退回受贿款10.8万元,侦查部门从相关人员处追回受贿款8万元。总计退回及追回受贿款52.8万元。

  终审判决

  构成受贿罪和诈骗罪

  判6年半罚金27万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法院于2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白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及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白冰隐瞒真相,诈骗社保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白冰以借款为名,向他人索贿人民币5万元,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量刑时考虑被告人白冰部分认罪,到案后主动交代部分犯罪事实,部分退赃,有悔罪表现等情节,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综上,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白冰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27万元。

一审判决后,白冰不服,提起上诉。白冰认为,原审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

白冰认为,他和赵某是连襟,过年过节的礼尚往来不应认定为受贿,即他收赵某的13万元礼金属于礼尚往来性质,不应定性为受贿。此外,他儿子小白在赵某处兼职收取的10.8万元报酬,并非吃空饷,而是按劳取酬,且他对此不知情,也不应认定为受贿。

白冰还说,他借翟某的5万元不是索贿,而是正常的借款。他冒领亡妻王某的社保养老金不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

白冰认为,一审法院对其量刑过重。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法院在二审过程中,对于白冰所提收受赵某13万元的礼金属于礼尚往来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行贿人赵某看中白冰手中的权力,为给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等机会给白冰送去大额礼金,还提出请托事项,白冰也利用手中权力为行贿人赵某谋取了利益,白冰的行为应认定为受贿。

关于白冰之子小白在赵某处兼职收取报酬并非吃空饷、且白冰不知情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赵某为了感谢白冰的关照并继续得到白冰的帮助,以支付白冰之子小白兼职工资的方式共计向白冰行贿57.8万元。白冰在供述中称,他自己知道这个情况并未反对,该行为应认定为受贿罪。

关于借翟某5万元不是索贿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白冰为翟某办事并谋取了利益后,以借款名义索要了5万元,且白冰在当时没有借款必要、事后也没有还款的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他的行为应认定为索贿。

关于冒领王某社保养老金不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的辩解及辩护意见,经查,白冰在前妻去世后,隐瞒前妻去世的真相,冒领前妻的养老金,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今年4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情揭秘

  纪委副书记

  到处给连襟拉工程

法制晚报深读(ID:shenduzhongguo)记者注意到,在法院认定的白冰受贿财物77.8万元中,有70.8万元都是赵某送的。赵某和白冰的关系非常特殊,他和白冰是连襟。

赵某在证言中称,他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从事工程建筑等工作。从2006年(当年6月白冰任呼市纪委副书记)到2014年,每年春节和中秋节去白冰家,他都会给白冰送钱,每次3000元至5000元不等,送的都是现金,累计6万至7万元。

2013年和2014年,白冰住院,他送了8000元;2014年,白冰妻子杜某住院,他送了2000元。

2010年,白冰前妻王某去世他送了1万元;当年白冰的儿子小白结婚他送了2万元;后冰孙子过“百天”他又送了2万元。

2014年,白冰和杜某结婚,他送了1万元。前后他送了约13万元给白冰。

赵某说,他之所以送钱给白冰,一方面是因为和白冰是亲戚关系,礼尚往来;另一方面,白冰在他承揽工程的过程中帮了不少忙,他承揽的工程有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小街巷的修路工程;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道路绿化工程;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公园路的修路工程;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的一些修路工程;还有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岸广场项目办理土地手续的事。这些工程都是白冰带着他承揽下来的,白冰给他引见各个项目的负责人,甚至是各个区县的一把手。

  儿兼职4年挣54万

  本田CRV换辆雷克萨斯

赵某说,白冰的儿子小白是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一名职员,从2011年开始在他的公司领取工资。从2011年至2015年4年里,累计领了54万元。

赵某说,小白到该公司兼职,是白冰打的招呼。2012年2月24日,赵某给小白买了一辆雷克萨斯,裸车价为35.8万元,小白将自己的东风本田CRV以22万元置换于赵某。

小白在证言中称,2011年10月25日,赵某给他的银行卡里转了5万元,由他消费使用。

2012年1月20日,赵某第二次转给小白15万元,说其中的10万元支付工程款,但小白将钱转入了妻子的银行卡,供家中花销了。

2014年2月19日,赵某第三次转给小白32.2万元。

2014年3月28日,赵某又转给小白19.5万元,后来又转了9万元。

小白说,自2013年7月至2015年9月,赵某每月给他发4000元工资,共27个月计10.8万元。这笔钱,全是赵某妻子给的他现金。

2012年2月24日,赵某给小白买了辆35.8万元雷克萨斯,小白将自己2010年8月以21.78万元购买的东风本田CRV以22万元顶给赵某,“13.8万元的差价赵某没要,我也未付。”

小白说,赵某给他钱、给他发工资、换车,他都向父亲白冰说过,父亲没有反对。“赵某这么做,就是为了感谢父亲白冰的帮助。赵某希望以后也能得到父亲更大的支持。赵某从一个涂料工,发展到有自己的产业,挣了很多钱,离不开父亲的帮助。赵某通过父亲承揽到大量的修路、建筑和绿化工程。我到赵某公司帮忙,是父亲要求我去的,后来赵某就让我去他公司帮忙,挣个生活费。因为我对赵某公司业务上的事不懂,也不会干,只是偶尔周末去帮忙打字、跑跑腿。正常的工作日,赵某有急事,我也会去帮忙。”

  帮连襟妻子安排工作

  伪造中专学历及档案

法院查明,白冰还给赵某妻子安排了工作。

白冰通过关系给赵某妻子沈某办了学籍档案、毕业证、工作档案,并安排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孙某等人在证言中称,大概在2011年,白冰找其帮忙办一张中专毕业证。由于两人是老乡,白冰又是市纪委的领导,孙某就答应了。之后,孙某找到学院中专部的董某,说有个学生的学籍档案丢了需补办,董某按孙某要求办理了沈某的学籍档案。孙某找到教务处具体负责办理毕业证的刘老师,办出了毕业证。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纪委书记苏某等人在证言中称,2013年5月,苏某在办公室将乔某介绍给白冰,说白冰想在和林县办一套工作手续,给亲戚安排工作,但不占和林县的编制,也不领工资。乔某答应后,白冰随乔某去单位拿了聘用合同、聘用审批表、调动审批表等相关手续。白冰填好内容后交给乔某,沈某的《干部人事档案》中有关公章是乔某让办公室主任卜某加盖的。苏某、白冰还找和林格尔县科技局局长刘某给沈某的工作手续盖了科技局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公章。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李某等人在证言中称,2013年,白冰找到李某帮忙把他的亲戚调入开发区工作。白冰将沈某简历给李某后,李某转交给监察室主任安某,同其他拟选录(调)人员一同等待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白冰的“亲戚”沈某调入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

  隐瞒前妻死讯申领其工资

  再婚当天才注销前妻户口

除受贿外,法院查明白冰还犯有诈骗罪。

法院查明,2011年5月7日,白冰的前妻王某病逝,王某死亡后,白冰隐瞒了真相,未按国家相关规定向社保管理部门申报前妻已经死亡的事实,自己反倒以王某的名义从2011年6月至2014年5月累计冒领养老金5.5万余元,采暖费1200.00元,共计5.6万余。

据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称,退休人员死亡结算即一次性丧葬费结算。王某养老金是2014年6月被暂停发放的,原因是对王某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抽查时,她未来验证,目前该人的养老金仍处于暂停发放状态。

根据白冰供述,前妻王某于2011年5月7日病逝后,到2014年5月三年间,他本人累计以王某名义冒领了社会养老金5万多元。

2014年10月24日,白冰和杜某领了结婚证,当天,他办理了王某死亡的户籍注销登记手续,户籍注销后,前妻王某的社会养老金也停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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