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 8省区发布31万字整改方案
2017-05-03 09:35:00 来源: 法制日报

制图/李晓军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31万字,由河南、江西、云南、内蒙古、江苏、宁夏、广西、黑龙江8省(区)政府公开发布的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报告,无疑是一部大作。

数百个问题、一大批公众关注的热点环境焦点、怎样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责任清单启动问责……8省(区)发布的整改方案报告不仅有“可读性”,更令公众对8省(区)环境质量的改善充满期待。

从4月27日到30日,河南等8省(区)政府先后公开了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31万字的整改方案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均提出整改要求,其中包括一大批热点难点及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8省(区)列出问题整改清单只是第一步,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这8省(区)还须在6个月内报送问题整改情况并要公开,中央环保督察还将适时组织回头看。

整改方案现党政一把手名字

4月27日,就在人们即将开启“五一”小长假休假模式时,河南省率先发现《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令媒体记者吃惊的是河南省的整改《方案》足足有4万5千字,此后,江西、云南、内蒙古、江苏、宁夏、广西、黑龙江也纷纷公布各自整改《方案》,8省(区)的整改《方案》长达31万字,平均每个省(区)的整改《方案》均在4万字上下。

中央环保督察带给地方的触动不言而喻。

在8省(区)的整改《方案》中,多省党委、政府一把手名字出现在整改《方案》中。其中,河南省在整改《方案》中提出:“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由省委书记谢伏瞻、省长陈润儿负总责。省委、省政府成立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长陈润儿任组长。”

此外,江西省在整改《方案》明确表示,由刘奇省长任整改小组组长;内蒙古则“成立了李纪恒书记任组长、布小林主席任第一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由省长石泰峰任组长、相关省领导任副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263”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广西成立了以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任组长,6名自治区领导任副组长,20个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报告称:“宁夏成立了由自治区主席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环境质量改善时间表

通过中央环保督察最终实现当地环境质量改善,无疑是被督察地方老百姓的最大目标,这也正是中央环保督察的最终目的之一。

根据8省(区)公开的整改《方案》,一些地方明确了环境质量改善时间表。其中,河南省提出,到2017年,全省优良天数达到200天以上,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66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08微克/立方米以下,四大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52.1%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降至18.1%以下,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6%,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4%。

江西省明确的目标是,到2020年底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和细颗粒物(PM2.5)未达标设区城市浓度下降指标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等。

根据江苏省公开的整改《方案》,到“十三五”末,江苏省将确保全省PM2.5年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0%,设区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提高到72%以上;104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70.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宁夏回族自治区在整改《方案》中表示,到2020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重点湖泊达到Ⅳ类水质。

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云南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或提出环境质量改善的总体目标或提出了分类改善目标。

北方药业不解决问题决不生产

内蒙古北方药业因污染问题屡遭公众投诉,但是,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内蒙古自治区前,北方药业的污染问题似乎一直无解。

2016年11月13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在向内蒙古自治区委、区政府反馈督察意见时明确指出:“呼伦贝尔北方药业有限公司异味扰民问题长期存在,2013年以来,自治区各级环保部门共收到关于北方药业的投诉达143件。”督察组说,北方药业建设之初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问题,投产后存在异味扰民、水和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固体废物违规处置等问题,群众投诉严重。就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现场督察时:“北方药业厂内腐臭扑鼻,生力源肥业违规填埋北方药业产生的废菌渣,性质恶劣。”

就北方药业污染问题整改,内蒙古自治区在整改《方案》中给出了具体解决时间。《方案》承诺,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同时,《方案》表示,在北方药业环境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前,坚决不允许其恢复生产,“如未全面落实停产整治要求擅自恢复生产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方案》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案件查办组将启动调查问责程序,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从8省(区)公布的整改《方案》看,包括北方药业在内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都有了具体的解决措施。

河南省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后,在整改《方案》中专门就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归类,共涉及14个问题。就这14个问题,河南省全部明确了解决办法。其中,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漯河市大量生活污水排入颍河,导致污染加剧,2015年,颍河西华址坊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比2013上升5.1%、41.7%和345.9%,水质明显恶化。”问题,河南省提出的整改目标是,颍河西华址坊断面水质达到省定考核目标要求,并要求漯河市政府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整改。

黑龙江齐齐哈尔化工集团公司等企业大气污染问题也是公众反映强烈的污染问题,对此,黑龙江省的整改《方案》责成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要在2020年11月完成土地恢复。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双鸭山建龙钢铁有限公司等企业大气污染问题,黑龙江省责任双鸭山市委、市政府在2017年10月前,彻底解决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问题。

督察移交责任清单列入整改方案

去年11月,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向8省(区)反馈督察意见后,还分别对督察中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并将按有关规定向8省(区)进行了移交,并要求8省(区)对照清单进行责任追究。8省(区)公开的整改《方案》对此也进行了回应,8省(区)均成立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理。

河南省整改《方案》指出,中央环保督察共向河南省移交了20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同时还有督察中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恶化、达不到国家重点任务目标考核要求,或者党政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问题。

河南省整改《方案》称,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法依规依纪调查处理到位。对领导不负责、监管不到位、企业不守法导致生态破坏、污染严重的,公开曝光,重拳出击,铁腕治污,严肃追责。

江西省的整改《方案》透露,已经成立由副省长郑为文任组长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问题线索问责工作领导小组,由省监察厅具体负责问责工作的组织实施。

云南省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启动问责程序,“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11个责任追究问题深入调查,逐一厘清,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云南省的整改《方案》表示,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移交整改问题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介入调查,严肃处理;对在问题整改过程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包庇袒护、妨碍调查以及整改进度迟缓、阻碍整改和整改不力的,认真查实,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据内蒙古自治区的整改《方案》介绍,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在反馈意见后共向其移交了17个问责问题线索。对这17个问题线索,内蒙古自治区表示,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中央第二环保督察组在完成了对黑龙江省的督察后共向其移交了13项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对此,黑龙江省表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问责。

须在6个月内公布问题整改情况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8省(区)公开的整改方案只是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诸多环节中的第一步。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安排,接受督察的省(区、市)在公开了整改方案后,还要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督察意见后的6个月内报送问题整改情况,同时,还要向社会进行公开。

2016年7月至8月,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先后完成了对河南等8省(区)的环保督察,这一年的11月,中央环保督察分别向河南等8省(区)反馈督察意见。按照这一时间推算,这个月,8省(区)就应该向中央环保督察报送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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