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季度CPI同比涨幅2.4% 食品和服务涨幅差距扩大
2017-04-13 12:18:00 来源: 长江网-长江日报

(张隽玮通讯员杨晓东胡红九)昨日,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发布2017年一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2.4%,较去年同期扩大0.4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一般贡献CPI涨幅最高比例的食品价格,上涨幅度0.5%,较上年同期收窄4.7个百分点;而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4%,比同期扩大1.3个百分点。食品价格和服务项目涨幅差距的拉大,这一现象自去年下半年起就有端倪,并在今年一季度表现明显。

在CPI的同比变动中,服务价格涨幅明显,说明当前武汉服务业消费需求和发展潜力提升快速。服务价格的上涨,也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是武汉经济结构转型加快的一个代表性体现。2016年,武汉服务业比重达到52.8%,比上年同期的51.0%提高了1.8个百分点,经济结构由工业主导向服务业主导转变的趋势更加明确。

数据显示,纳入CPI统计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全面上扬,其中医疗保健类价格涨幅居首为15.7%,同比涨幅13.9%。去年12月31日,武汉全面推开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分月看医疗保健类价格对CPI影响度看,从1月份的30.8%,2月的54.3%,至3月份影响度为81.4%。一季度调查的13类医疗服务中,9类上涨,且8类涨幅超过一成。

另外,护理费价格上涨110.5%,衣着加工服务上涨55%,小学初中教育费上涨42.5%,中医治疗价格上涨38.8%,养老服务价格上涨31.6%。

和大幅上涨的服务类价格相比,一季度食品价格变化相对温和。3月份本地菜大量上市,鲜菜价格环比下降9.4%,同比因去年同期基期价格较高下跌22.8%。猪肉价格则进入下行通道,连续2月、3月份下跌。

国家统计局武汉调查队表示,武汉CPI涨幅在全国同类涨幅中居前,同比涨幅比全国、全省分别高出1个和0.5个百分点。横向比较,今年一季度武汉CPI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涨幅居第4位,去年同期第19位;在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居第2位,去年同期第10位;在6个中部城市中居第1位,去年同期为第4位。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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