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娟)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记者昨日获悉,按照《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下简称《方案》),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6平方公里,涵盖武汉、襄阳、宜昌三个片区。
《方案》明确,湖北自贸区的战略定位,是“努力成为中部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
国家确认的湖北自贸区目标是,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力争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创新创业活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按照《方案》,湖北自贸区的实施范围119.9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武汉片区70平方公里(含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5.41平方公里),襄阳片区21.99平方公里(含襄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0.281平方公里),宜昌片区27.97平方公里。
按区域布局划分,武汉片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际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研发设计、信息服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在湖北自贸区试验任务中,“湖北省能够下放给自贸试验区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部依法下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一线放开”的通关监管服务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支持设立海外归国人员创新创业企业板,允许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自贸区工作……诸多创新内容扑面而来,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