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全媒体讯(张隽玮 通讯员杨涛)21日,记者从武汉市地税局获悉,我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自然人已突破10万人,“2007年首次自行纳税申报时2.29万人,去年首次突破10万余人,十年增长4倍多,年均增幅两位数。尽管目前距离截止日期还有几天,但我们预测今年申报人数增幅较去年还要扩大。”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说。
年度所得自行申报制度开始于2007年。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是否缴足了个税,都应该在次年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今年的截止日期是3月31日。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12万元在2007年刚开始实施时可以被称作“高收入”,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现在这一收入水平称为“中高收入”较为合适。分行业看,申报群体较为集中分布在金融、保险、证券、大专院校、医疗、科研机构、上市公司、大型外企等行业领域。以地区看,江岸区、江汉区、武昌区、洪山区、东湖高新区、武汉开发区分布最为集中。
据悉,今年申报的最大亮点,是纳税人可进行网上申报(https://gr.ehbds.gov.cn)。纳税人登录平台后,使用纳税信息或支付宝实名认证注册。若有上一年度纳税记录,系统将进行预填写,纳税人确认无误或补充修改后可一键完成申报,据悉能减少九成的申报工作量。
随着市民对自己缴纳的税款关注度越来越高,在这个平台上,纳税人还可通过纳税信息查询功能,掌握自己的纳税信息,清楚自己的个税缴纳情况,避免滋生任职单位已代扣而未缴等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