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枪杀派出所副所长案宣判:开枪者被判死刑
2017-03-18 09:40:00 来源: 澎湃新闻网

3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1月5日,内蒙古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科尔沁派出所原行政工勤编制工作人员杜文杰持枪故意杀人案于3月16日作出裁决。

起因:查处赌博游戏厅引发血案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杜文杰伙同其他三人在通辽市科尔沁区“老二五金”楼上开设了具有赌博性质的名为“鑫玩家电玩城”的游戏厅。自2016年6月18日试营业至同年7月10日被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施介派出所联合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查获期间,该游戏厅摆放具有赌博功能的“金佛银佛”捕鱼机一台、“海洋之星”捕鱼机一台、“海洋之星II”(黄色)捕鱼机一台、“海洋之星II”(黑色)捕鱼机一台、“喜从天降II”猜球机一台、“星球卫士”六台、“黄金万两”二台、“最佳拍档”二台、“欢乐马戏团”六台、“鬼武者”(三七机)八台供他人赌博。

2016年7月10日,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区公安分局施介派出所民警对该游戏厅进行检查时,依法对上述29台设备进行扣押。经通辽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认定,上述电子游戏设备系具有赌博机性质的电子游戏设备,29台设备共有66个可独立操作的基本单位。涉赌游戏厅在营业期间收入共计40余万元。

案发:“说情”被拒 派出所前枪杀同行

2016年7月10日22时40分许,被告人杜文杰因“鑫玩家电玩城”被施介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查处之事,到施介派出所找到带队查办该案的派出所副所长包占全说情,遭到包占全拒绝后,杜文杰掏出随身携带的巡逻用64式手枪(枪号19015476),在派出所门前向毫无防备的包占全射击,两枪击中包占全头部,致使包占全当场死亡。经内蒙古民族大学司法鉴定中心[2016]病鉴字第1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被害人包占全系因颅脑贯通枪弹创致呼吸、循环障碍死亡。

目击:作案后鸣枪三声驾警车逃离

根据包占全多名同事证言证实:2016年7月10日晚10时左右,包占全和几名同事查处“鑫玩家电玩城”后回到施介派出所,大约10时20分,科尔沁派出所的杜文杰来到施介派出所要找包占全。一名民警给包占全打电话,包占全手机关机。当民警打通与包占全同在二楼的一名民警的电话时,包占全说:“让他在一楼等着。”过了几分钟,杜文杰和包占全从施介派出所出去,包占全坐在派出所门口铁护栏上。大约过了四五分钟,派出所内民警听见派出所门口“砰、砰”两声疑似枪响,三名民警本能地往外跑去查看。在派出所门前,民警看见包占全头向北侧仰卧倒在地上,脚和手在抽动,大口往外吐气,脸上有血。并看见杜文杰已经到停在绿化带他开来的警车旁边。他正要开警车车门,这时一名民警做出一个掏枪的动作,杜文杰朝天上开了三枪,然后就开警车向东驶去。一名民警呼喊倒地的包占全,但包占全没有回话,身体抽动,该民警立即用手机拨打“120”急救,随后打“110”向所里领导汇报案情,指挥其他值班人员设置警戒线保护现场。

另据通辽市“120”电话受理记录单、通辽市急救指挥中心院前急救病历证实,2016年7月10日22时48分,通辽市医院急救人员至施介派出所门前出诊。患者包占全头部枪击伤后10分钟,呼吸心跳停止。额颞部一处贯穿枪击伤口,瞳孔散大,呼吸心跳无。初步诊断:头部枪击伤,呼吸心跳停止。处理措施:抢救无效死亡。此外,视频资料也显示了杜文杰进入施介派出所、进入值班室、与包占全一起下楼到门外、在门前枪杀包占全的过程。

逃匿:作案后被告人换乘数辆出租车

法庭审理查明:杜文杰驾驶警车逃离现场后弃警车,换乘数辆出租车逃匿。

出租车司机包某证实:2016年7月10日23时10分许,水利加气站北侧东方超市门前一名男子(经调查核实为杜文杰)打车,行至兴隆新村小区北门时,该男性乘客要求停一下,男性乘客下车后往兴隆新村小区北门门口走去。大约五分钟左右,该男性乘客回到车上,要求返回水利加气站附近。途中,男性乘客打电话说:“我刚才打了两枪,你不用管我,我这个手机也不用了。”他挂了电话后,就一直借用出租车司机包某手机打电话。出租车到了东兴新城西门公交停靠点时,该男性乘客把自己的手机和包某的手机一起交给包某,接着又给包某10元钱说:“师傅你就停在这里吧,帮我把手机送到兴隆新村小区北门,那里有人接。”该男性乘客说完便下车离开。

出租车司机张某证实:2016年7月10日23时40分许,一名男性乘客(后经调查为杜文杰)站在路边打车,他上车后说去“老五百”(当地俗称,位于主城区明仁大街东段)。行至龙庭国际小区时,他又说去福苑小区。到了福苑小区最里面的楼时,他说:“师傅,你等我一会,我马上下来。”大约等了三分钟左右,该男性乘客从楼道里出来回到出租车上,要求回到“老五百”。当出租车驶至“老五百”时,该男性乘客说他手机放在家里,向出租车司机张某借手机打电话,因车里播放收音机,张某并未听清通话内容。当行至明仁大街东段时,路边有人打车,该男性乘客遂在此下车。

出租车司机黄某证实:2016年7月11日凌晨,他开出租车行驶到红星路康丰家园东门,有一名男子(后经调查核实为杜文杰)站在路西招手打车,行驶到霍林河大街时,他往外打电话,打完第一个电话时,他对黄某说:“师傅,一会麻烦你个事儿,在施介派出所门前发生的案件是我干的,麻烦你一会把这支枪送回去,我给你一个电话号码。”这时该男子开始撸枪查看枪膛,并称:“枪里没有子弹,放心,我不会为难你,人心都是肉长的。”他向黄某要了一个牛皮纸袋,顺手又将副驾驶头枕布套拿了下来,把枪、弹夹套包好,让黄某向科尔沁大街驶去。在行驶到罕山饭店时,他又借黄某手机打了第二个电话,在电话里说:“我找个出租车司机把枪送过去。”放下电话后他又拨打了一个电话,直接让黄某接电话,并用手和黄某比划,意思是让黄某送去,黄某只好说:“你好,我是开出租车的,有个人让我把东西给你送回去。”黄某在证言中说:“对方问我在哪里,男子在车上,我不敢说在哪里,车上的男子小声告诉我说在民族楼,我便按照男子说的话告诉电话里的人。期间,这名男性乘客不断比划,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就走走停停,最后电话挂断,我把车停在教体局门前,这名乘客就把装枪的袋子放在副驾驶的座位上,下了车往路南走去,我就驾车走明仁大街永安路,把枪送了过去。”

法庭审理查明:杜文杰作案逃匿途中,将作案枪支交由出租车司机黄某送至科尔沁派出所原负责人处。2016年7月11日7时许,杜文杰在科尔沁区泰和新居小区内被通辽市科尔沁区公安分局科尔沁派出所民警发现后抓捕。

幕后:被告是涉赌电玩城股东之一

“鑫玩家电玩城”几名负责人证言证实:鑫玩家电玩城是2016年6月18日开始营业,在科尔沁区二五金二楼,经营各种游戏机。鑫玩家游戏厅老板共五人四个股,除李某、祝某、兰某、周某四人外,杜文杰占一个干股没掏钱。游戏机是李某通过厂家提供,游戏机占收入30%,剩余70%由四个股平分。杜文杰负责跑关系,就是利用杜文杰在公安工作的关系处理公安方面的一些事情,因为都知道开涉赌游戏厅是违法的。游戏厅平时每天营业额两三千元,周末或节假日能到一万多元。杜文杰有时去游戏厅,但他不参与游戏厅的具体管理。

祝某证言证实:2016年7月10日晚六七点钟,我在游戏厅,杜文杰和李某先到游戏厅待了一会儿,然后李某和杜文杰说去对面吃烧烤,我留下照看游戏厅生意,没和他们去。杜文杰和李某每人身上有一部游戏厅内部联系的对讲机,对讲机一共三部,李某和杜文杰身上各一部,游戏厅留一部。晚上大约9点多,游戏厅进来一帮警察,我就用对讲机喊了一声“警察来了”。没过一会儿,杜文杰和李某就回来了,这时警察还没走,我看杜文杰的状态就像喝酒了,杜文杰和一个岁数比较大的警察开始说话,大致是讲这些机器是合法的。后来我们游戏厅的人就被带到施介派出所,在二楼集中等着做笔录。晚上10点多,我看见杜文杰来到二楼,没和我说话,后来我就没再看见他。接着我听见“砰、砰”的声音有五声,接着听见汽车快速启动的尖叫声。

电玩城工作人员张某证言证实:2016年6月18日开始试营业我就在游戏厅工作,负责在吧台卖币,收拾卫生,交接班后和老板结账……杜文杰是负责“摆事儿”的,经常开警车来游戏厅,有时还在游戏厅办公室里吃饭、过夜。2016年6月底的一天,游戏厅一天被派出所抓了两次,都是杜文杰去派出所给我们保出来的,他还开警车把顾客又送回到游戏厅。从那以后,杜文杰就经常来游戏厅,警车就停在游戏厅楼下。这次我们被抓,往派出所带的时候,杜文杰还跑过来在游戏厅门口对我说“别怕,到那啥也别说,没事的”。

探究:被告人作案所用制式手枪来源

据科尔沁派出所证言证实:杜文杰是科尔沁区公安分局科尔沁派出所工勤编制人员,在该所负责巡逻方面的工作。2015年12月16日,该所前往治安大队的枪库去取枪,领回的64式手枪就放在该所的枪柜里。2016年1月8日,所里全体民警开会研究决定,这把枪是所里的巡逻用枪,杜文杰负责巡逻,这把枪就交给杜文杰使用。交给杜文杰时,这只64式手枪枪里没有子弹,连弹夹都没有,当时在治安大队领枪时就没有子弹和弹夹。派出所给杜文杰拿枪是因为巡逻工作需要,还有就是考虑巡逻人员的安全。

裁决:数罪并罚 被告人被判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杜文杰故意杀人、开设赌场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杜文杰因所开设赌场被查处一事,向办理此案的被害人说情不成,便持枪向被害人头部射击,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杜文杰又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设置29台,共计具有66个可独立操作的基本单位的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其行为又构成开设赌场罪。杜文杰犯数罪,应予并罚。公诉机关所提杜文杰主观动机极其恶劣、犯罪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的公诉意见正确,予以支持。杜文杰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属于激愤杀人的辩护观点不能成立,因杜文杰作案后立即逃离现场,并进行伪装,被警务人员发现后,将其截获,并非自动投案,不符合自首的法律规定;杜文杰为维护其非法利益而与正常的执法行为产生冲突,亦不符合激愤犯罪的范畴,故对以上观点不予采纳。被告人杜文杰及其辩护人所提不构成开设赌场罪的辩护意见无事实依据,且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同案周某、包某、李某、祝某等人均证实杜文杰伙同李某、祝某等人共同开设赌场,杜文杰是“持干股,负责被抓后摆事儿和协助办理游戏厅的手续;疏通关系、不被查抓”。杜文杰在开设赌场过程中起着主要作用,故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杜文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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