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江苏常州经开区交警大队公布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情。这起事故虽然发生在一个多月前,但截至目前,纠纷才刚刚调停得当。
11月2号凌晨零点十分左右,经开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经开区五一路杨家塘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几分钟内赶到了现场,现场只有一辆轿车和一名轿车驾驶员朱某,目击者说,被撞的小女孩谢某某已经送往医院抢救。
零点时分,孩子怎么会突然出现在马路上?
驾驶员称,自己在开车途中,突然看到一个小孩子跑过来,然后就踩了急刹车。此外,他对事故经过难以说清,只知道被撞小孩目测约六七岁。
正在民警询问时,只听“砰”地一声,旁边一名自称是女童亲属的中年男子突然拿起一块砖头,砸向轿车驾驶员头部!并且叫道,“他把小孩子撞死了,他要赔!”
民警迅速控制住了打人男子,轿车驾驶员被送往医院。
调取监控发现,当天凌晨零点三分多,一名女子搀扶着一名男子横过五一路,一名女童蹦蹦跳跳走在两人旁边,两名大人走向停放在道板上的一辆汽车,女童此时突然折返,跑往马路对面。
据民警事后询问,两名大人中,女子是女童的母亲,而男子是女童的舅舅。
经开区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姜立:
通过对小女孩母亲的询问,我们更多地发现在她的叙述当中,‘我认为’、‘我以为’这样的字眼用得特别多,她以为小女孩当时没有跟她过街,以为小女孩在家里同另外一个小朋友玩,她没有想到小女孩是跟着她过街,然后再折返回去。
民警了解到,当晚这户人家举行家宴,女童母亲是搀扶醉酒的女童舅舅去车上歇息的,对于女童两次横穿马路的行为根本没有注意到。
监控显示,两名大人先后上车歇息,女孩在马路对面玩耍了一会之后,再次从马路对面跑过来,就在这一刻,朱某正好驾驶轿车行经此地,交通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经开区交警大队事故民警姜立: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小女孩的母亲仍然没有发现,是自己的女儿出了交通事故!在家人的呼喊下,才意识到。
监控显示,女童被撞大约半分钟后,两名成年人才从车内出来,随后女孩母亲抱着女儿送往医院抢救。
警方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经鉴定,事故发生时,轿车的实际行驶速度为每小时61到67公里,属于超速行驶。女童在没有人行横道线的马路上突然横穿,其母亲韦某作为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警方裁定,这起事故中,双方应当承担共同责任。
家长们对于孩子的看护,真的不能放松警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