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我的户口在湖北十堰,此前在武汉办了一张身份证,现在已经过了有效期,请问能在武汉再办一张身份证吗?”昨日,居住在武昌区的祝先生拨打长江日报新闻热线,希望记者帮忙咨询相关部门。
祝先生说,他目前住在和平大道余家头。2006年来武汉读大学时,办了一张二代身份证,上面的地址是大学校园所在地,毕业后将户口迁回了十堰。“身份证的有效期限是10年,截止日期是今年12月6日,已经过期了。”
长江日报记者咨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祝先生这种情况可以回十堰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也可在武汉异地办理身份证,身份证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一致。“若在武汉办理,按照程序,民警要先向省公安厅申报,之后发回户籍所在地核验,确认后再为他办理,大概需要一个月时间。如果他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少了一些程序,时间可以压缩到2周以内。”
据介绍,今年7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贯彻公安部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按照省厅要求,在全市开展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目前在武汉市就业、就学、居住的,且户籍在湖北省内武汉市外,或在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河南、四川(甘孜、阿坝、凉山三州暂不受理)、江苏、江西、广东等省、市的居民,可在武汉市33个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异地办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等3项业务。申请人可事先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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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种情况不能异地补领换领
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获悉,以下4种情况不能异地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
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的;
4.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有不良信用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