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在家庭病床建床期间发生的符合政策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参保人自付30%。据测算,每年珠海市大约有4000多名参保人需要家庭病床服务,家庭病床纳入医保范围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年需增加支出约4800万元。但并非任何病人任何病种都可以享受家庭病床服务,申请人开设家庭病床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生活能力中度以上障碍,同时伴有脑血管意外瘫痪康复期、长期卧床并发肺部感染或褥疮、慢性心功能不全三级以上、恶性肿瘤晚期、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多器官功能衰竭、需长期卧床休息的骨折、长期留置导尿管的重度尿路梗阻性疾病等8种疾病的参保人可申请建立家庭病床。
珠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将大大方便久病行动不便的人群。
责编:李智恒